江门日报讯 (记者/邓榕 通讯员/江疾宣) 根据疫情发展新形势,结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对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江门市当前对澳门、深圳及外省来(返)江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对6月15日以来从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6月8日以来从澳门封控区防范区入境人员,须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对有深圳市福田区(6月16日以来)、罗湖区(6月15日以来)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实施“3天2检”;对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罗湖区南湖街道来(返)江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外省来(返)江人员建议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抵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酒店或单位报备,落实“3天2检”。
以上防疫政策将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防疫政策,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江门疾控再次提醒,全市所有密闭式经营场所必须设置“场所码”,严格落实消毒、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限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堵疫情防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