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邓榕 通讯员 江疾宣) 当前,国内部分地区新冠肺炎疫情仍在高位运行,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疾控中心昨日发出提醒,对来(返)江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一、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来(返)江人员、红码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除高风险地区外)及参照管理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开展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三、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所在地市[除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江人员、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江人员、参照管理县(市、区)来(返)江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江,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 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近14天有上海市、吉林省全域、江苏省徐州市、河北省唐山市旅居史的来(返)江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五、中国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江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其他外市来(返)江人员建议抵江后进行“3天2检”核酸检测(抵江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行程卡带星号的,建议抵江后进行“7天3检”核酸检测(至少第1、3、7天检测,第5天建议增加1次)。核酸检测期间,保持“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参加聚餐聚会,减少社交活动,减少不必要出行。
从外地来(返)江门前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抵江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未落实主动报备责任、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发现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市旅居史,特别是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健康管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