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
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国内各地疫情相关信息,非必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出境、跨省、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发生本土疫情地市或边境陆地口岸城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健康档案、出行审批、查验核销等管理制度,带头落实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要求。劝谕涉疫地区的亲友暂缓来江走访、旅游,工作沟通、业务洽谈等尽量采用线上方式。
三、加强来(返)江人员管理
建议市外来(返)江的人员在始发地检测1次核酸,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行,并提前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在抵达江门后24小时内再免费做一次核酸检测。近期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市旅居史,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同时空交集的,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健康管理措施。全市所有酒店(含公寓、民宿等)、宾馆严格查验入住旅客粤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餐厅、酒楼、旅游景区、电影院、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游艺娱乐、上网服务、歌舞娱乐等密闭通风不良公共场所,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原则有序开放。餐饮业提倡分餐制,每桌至少登记1名就餐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露天公共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强化测体温、查核酸、扫场所码、戴口罩,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倡无现金支付。
五、加强医疗机构、校园防控
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落实闭环管理要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禁止接诊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从严落实校园进出管理、核酸抽查、健康日测、行程排查等防控措施。
六、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场所、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等八类特殊场所,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通知,落实封闭管理制度,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农贸市场、超市、餐饮、酒店业、交通运输业、快递外卖、电影院、KTV等面向公众大众的“暴露性”服务行业一线工作人员,分类按不低于“7天2检”的要求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七、严格单位、社区、村居进出管理
全市各住宅小区、村居、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合理设置进出查验通道,人员进入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验码等措施。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好疫情防控表率,主动监督,发现管理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所在部门及社区。
八、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非必要不组织各类跨市的文体活动、商贸活动、会议、庆典、集会、培训等线下聚集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如涉外市来人,应严格管控,提前做好风险排查工作。
九、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或参加序贯接种。60岁以上老年人应实现“能接尽接”。
十、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感冒和呼吸道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共同抗击疫情,坚决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严密防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防控有关要求,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如实登记报备有关事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