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
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的通知
江防疫指办函〔2021〕41号
各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广东工作组的指导下,我省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为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有序恢复养老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常态化防疫意识
各级政府、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压实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责任,始终坚持高于社会面的防控标准,继续做细做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工作,坚决守住养老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的工作底线。
二、有序恢复养老服务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落实好防疫措施、保证老人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养老机构有序做好老人返院和新入住老人计划安排,返院、新入院老人需提供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行程码,并在机构内隔离场所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探视服务,老人的家属经提前预约、实名登记、亮码测温、书面承诺后,在限定时间、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情况下可入院探视,全程需佩戴口罩;养老机构志愿服务、慈善慰问、社会实践等活动实行预约管理,控制流量,在指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和路线活动,并遵守探视相关防控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落实体温监测、人数控制、场室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有序恢复服务工作;提倡长者食堂采取送餐上门或预约自提等方式提供服务,如提供堂食服务需实行分时段用餐或保持适当用餐距离。
三、加强人员进出管理
各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查绿码、问行程、测体温、严消毒等措施,全面掌握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行动轨迹和身体状况信息,做好个人行程和体温检测登记;生活物资配送人员、垃圾清运人员等需保持相对固定并持绿码通行,不得进入养老机构生活区。一旦发现工作人员身体不适,及时采取送医、隔离观察等措施。
四、加强机构值班值守
各养老机构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疫情应急响应处置准备;做好防疫物资、生活必需物资和老人专用物资的储备;加强机构环境卫生清洁,每天对老人生活区域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做好保洁消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非必要不采购进口食材,充分煮熟食材后安排食用,做好食品留样。
五、加强服务关爱保障
各养老机构要加强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调节,积极做好和老人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适当组织服务对象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为老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服务以及个性化亲情服务。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