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记者/张浩洋 通讯员/江义宣) 近日,记者从团市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团市委、市义工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印发了《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指出,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利用党团组织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所形成的组织动员和专业引领优势,立足本地实际和就近就便、网格化管理原则,以镇(街)、村(社区)为重点,招募储备志愿者,合理确定服务半径和范围。同时,要重视志愿者自身安全防护的严格管理和强化培训,严格落实志愿者的防护措施,切实坚持“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
《指引》根据不同服务场景的特点,对不同服务岗位职责进行详细阐释,如核酸检测中秩序维护岗位职责为指引筛查对象有序排队,协助筛查对象扫码提前录入个人信息,检查“葵花码”,生成二维码截图,指引老弱病残孕、怀抱小孩者等到绿色通道登记,由工作人员代录入检测。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提升各级义工队伍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水平,团市委、市义工联近日制定了《江门市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工作培训方案》,为落实“分级、分类、分批”培训要求,制作了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培训PPT及培训视频。目前,全市共有920支防疫突击队、7.4万名志愿者参加了疫情防控应急培训。
据了解,团市委、市义工联协同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党组织中组建了一批共1000人的党员突击队,构筑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同时,团市委、市义工联下发通知,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行业、消防系统、海关系统、青年文明号队伍等组建起30支总人数由不少于1000名团员青年组成的战“疫”突击队(第一梯队)和由不少于3000名团员青年组成的战“疫”先锋队(第二梯队)的疫情志愿服务队伍。此外,我市扩大社会化防疫志愿者招募,储备一批由专业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骨干组成的社会战“疫”应急志愿者队伍(第三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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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2年版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指南出炉
为推动依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近日,市司法局组织力量更新汇总梳理,形成了《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指南》(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罗列了法律法规22条,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内容,包括政府及其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职责权限、单位和个人配合有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义务和责任、偷越国(边)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拒绝配合疾控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法律责任规定等内容,为当前疫情防控提供法律参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防疫意识,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
为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企业等社会主体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指南》不仅明确了疫情防控期中政府的法定职责权限,而且对疫情防控期间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执法活动进行指引,既指引该为、如何为,也指引不该为。
《指南》对市民、企业等社会力量配合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义务进行了明确。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传播疫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药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虚假广告,非法经营,妨害公务等可能出现并且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宣传指引,希望市民朋友积极主动配合政府有序、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林立竣 杨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