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记者4月1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加速消费潜力释放,我市对行业组织、企业等机构在促消费活动(含线上直播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给予资金扶持。政府补助总额达500万元。
据介绍,我市将对列入《2023年江门市促消费重点项目目录》的行业组织、企业等机构,并于2023年2月10日—10月31日期间,开展以汽车、家电、餐饮、家居、零售等为主题,面向社会大众、以产品促销、售卖为主的促消费活动(含线上直播活动)产生的场地租赁费、组织费、宣传费等给予资金扶持,每家机构申报活动数最多为3个,开展活动扶持金额合计最高达20万元。
本扶持资金支持方向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支持开展全市大型促消费活动。活动场地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举办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不少于50个市场主体统一开展的全市大型促消费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的40%给予扶持,单个活动扶持金额最高达20万元。二是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商圈、专业卖场开展促消费活动。我市各大型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商圈、专业卖场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扶持,单个活动扶持金额最高达10万元。三是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促消费活动。“中华老字号”“广东老字号”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及行业协会开展促消费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扶持,单个活动扶持金额最高达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扶持资金总额限定为5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申报扶持资金的机构实行预先审核备案管理,须于4月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点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促消费重点项目备案申请的纸质资料;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接收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加具审核意见,于5月4日前将通过审核的备案材料汇总上报市商务局,经审核通过后的备案机构将列入《2023年江门市促消费重点项目目录》。扶持资金申报时间为11月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