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50场以上招聘会提供不少于4万个就业岗位、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新增500万元增发两期“乐购侨都”消费券……昨日(2月17日),我市正式出台《江门市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十条》(以下简称《暖企惠企十条》),从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等十个方面,提出了28条措施,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开局即加速”。
为全力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暖企惠企十条》提出将通过组织举办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并对企业通过省际包车方式接回员工给予补贴,对企业新招员工及以老带新给予补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及浮动费率政策。
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收方面,《暖企惠企十条》提出对制造业企业增产、购置设备、新租厂房、普通工业用电、新升规等五方面进行奖补,对六大优势农业企业扩产给予补助,对批零住餐业企业增收及小升规进行奖补。
《暖企惠企十条》还提到加大科技型企业补贴力度,对企业技术交易、高企迁移等补贴提前兑现,对高企跨境融资给予补贴。在鼓励建筑工地和各类工程项目复工方面,主要对建筑及交通类企业复工复产、产值、税收达到相应目标给予激励加分或通报表扬。
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策主要从对普惠小微贷款进行贴息、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进行补贴、开展农业“政银保”、对文旅企业新增贷款进行贴息等四方面支持企业。
在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方面,主要包含增发消费券、制定汽车销售补贴政策、加大对旅行社和民宿的扶持力度、强化本地采购对接等四方面措施。
此外,政府还将打造12345企业服务“总客服”,为企业诉求建立全流程闭环办理机制,为返江人员以及进口冷链、进境国际邮件快件相关从业人员免费提供核酸检测,帮助企业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皇智尧 陈敏锐 张龙平
《暖企惠企十条》干货满满诚意十足
含金量足 针对性强 覆盖面广
今年是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安排的开局之年,为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营造暖企惠企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年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暖企惠企十条》结合我市实际推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干货满满,诚意十足。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府出台的“暖企十条”,具有含金量足、针对性强、覆盖面广三大亮点。
含金量足
安排近2亿元财政资金
据了解,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省、市各项惠企政策的基础上,此次出台的《暖企惠企十条》安排近2亿元财政资金给予企业支持。
工业始终是江门立身之本,为支持企业春节后达产满产,切实保障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稳定良好开局,市工信局从促进企业加快生产、加大投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等方面出台系列政策。
“在全面落实省、市技术改造、支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等惠企政策的基础上,这次共新增安排8250万元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奖补,含金量十足。”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支持“小升规”为例,今年一季度在市支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每家还将再增加奖励5万元。
在扩大文旅市场消费方面,《暖企惠企十条》新增100万元二期文旅消费券,并新增500万元增发两期“乐购侨都”消费券,使用期限均至6月底。
在服务涉农企业方面,《暖企惠企十条》同样含金量十足。据悉,我市建立2000万元资金池,试行开展新一轮农业“政银保担”合作贷款项目,建立涉农贷款产品库滚动管理,开放贷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针对性强
聚焦企业痛点难点问题
据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暖企惠企十条》是在前期深入调研了解企业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聚焦当前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等难点痛点问题,对症施策、精准施策。
我市的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我市金融机构创新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但仍有部分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金融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我市小微企业存在的实际情况,政策从普惠小微贷款贴息入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暖企惠企十条》提出,针对符合人行普惠小微贷款口径的法人贷款自2022年2月15日至3月31日新发放贷款且贷款期1年以上(含1年)的贷款实行贴息补贴,补贴额为法人贷款头三个月内实际需支付利息的30%,单个法人可获得贴息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集中在年初银行机构贷款集中放量时机提出贴息措施,能让更多机构获益。同时,本条措施兼顾普惠以及精准滴灌,为最需要降低融资成本的群体提供贴息,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市金融局有关负责人说。
《暖企惠企十条》还明确将打造12345企业服务“总客服”,面向我市所有市场主体,为企业诉求建立全流程闭环办理机制,切实解决企业诉求问题受理、协同办理、结果反馈等平台缺失、链条不全、服务面窄等问题。
覆盖面广
覆盖多个行业领域
《暖企惠企十条》涉及用工保障、促进增产增收、融资贷款、企业服务等多个方面,惠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覆盖制造业、建筑业、农业、文旅业、批零住餐业及科技、交通等多个行业领域,为全市开局“加速跑”提供了“全方位”助力。
我市工业企业众多,《暖企惠企十条》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收方面实现对大中小工业企业全覆盖。“例如,对普通工业企业(不含高耗能企业)在一季度实际产生的电费,按其缴费金额的3%给予补助,这项补贴预计可惠及2万多家工业中小微企业。”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说。
在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方面,记者了解到,此次《暖企惠企十条》中增发“乐购侨都”消费券的措施,面向广大江门市民及来江游客发放,预计可带动全市购物、餐饮、酒店民宿、美容美发、体育健身等60多个行业6万多家商户销售增长约7000万元,经济杠杆率达14倍。
每年春节后,都是务工人员大规模集中返粤返岗的时间,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不少务工人员返粤返岗有一定困难。针对该问题,《暖企惠企十条》明确将在3月15日前,为来江返江人员提供1次免费核酸检测,并根据人流和规模以上企业分布情况,提供预约上门采样服务。
部分
政策: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
解决问题:以企业发展切身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做强存量、做大增量并举,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在做强存量方面,突出重点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激发企业开足马力加快生产,提高产能;给予企业厂房租金、电费等方面补助,切实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激发企业生产活力。在做大增量方面,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并进一步调动小微企业升规积极性,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惠及群体:全市工业企业。
政策:技术交易补助
惠及群体: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成果买方企业。资助范围包括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所交易技术应在江门转化实施。
资助标准:技术交易年度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技术成果买方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政策:高企整体迁移补助
惠及群体: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从省内其他地市整体迁移到我市,高企证书有效期在1年以上,并能按照我国现行科技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真实准确报送本单位R&D经费投入情况的高企。
资助标准:按照企业下一年度研发投入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低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普及“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专项补贴”模式
解决问题:为净资产不足的小微高企,成功搭建从境外融入低成本资金的通道,有效缓解企业受疫情影响订单锐减造成的资金短缺,大幅提高了企业借用外债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有力推动企业发展和成长。有助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借助境外市场融入低成本资金,满足其投入研发与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发展需要。
惠及群体:注册在我市的,应用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在不超过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的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加快建筑工地和各类工程项目复工
解决问题:落实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统筹”工作,进一步服务建筑业企业,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确保重大项目按期完成一季度投资任务,实现建筑业产值增速目标,推动一季度经济开好局、起好步。
惠及群体:在江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江门市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十条
为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营造暖企惠企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年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制定以下措施。
一、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一)开展“邑企圆梦”行动,第一季度举办50场以上招聘会,提供不少于4万个就业岗位,组织专车“点对点”接返外地务工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0—3506896)
(二)对规上限上等重点企业在2022年2月内通过省际包车方式将员工接回江门且单次接送30人以上的,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0—3506896)
(三)对企业现有员工2022年2月至3月期间介绍新员工到同一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的,按500元/人补贴给介绍人,个人最高补贴1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0—3506896)
(四)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及浮动费率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0—3506896)
二、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
(五)对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同比每增加500万元奖励1万元;2021年第一季度以来新投产的规上制造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产值每新增5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50—3279802)
(六)对第一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其投资额的1%给予资金奖励;对第一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其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原则上两种奖励不重复享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50—3279802)
(七)对第一季度在我市重点工业园区内新租用厂房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实际生产的制造业企业,给予第一季度租金5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50—3279802)
(八)对普通工业企业(不含高耗能企业)在第一季度实际产生的电费,按其缴费金额的3%给予补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50—3279802)
(九)对第一季度新升规的工业企业,每家增加奖励5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50—3279802)
三、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
(十)对2019年至2021年企业发生的技术交易,年度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30万元,提前到第一季度兑现。(市科技局,咨询电话:0750—3129600)
(十一)对2020年整体迁移到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在第二季度内兑现。(市科技局,咨询电话:0750—3129600)
(十二)普及“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专项补贴”模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按境外融资2022年3月31日借款本金余额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8万元。(市金融局,咨询电话:0750—3399710)
四、加快建筑工地和各类工程项目复工
(十三)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好对企服务;对复工复产时间、产值、税收达到相应目标的企业,在原有诚信加分的基础上再给予激励加分,或通报表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750—3831664;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0750—3858995)
五、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
(十四)对纳入陈皮、大米、马冈鹅、鳗鱼、茶叶、禽蛋六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链的经营主体,第一季度新增固定投资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主体最高奖励10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750—3887651)
六、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十五)针对符合人行普惠小微贷款口径的法人贷款自2022年2月15日至3月31日新发放贷款且贷款期1年以上(含1年)的贷款实行贴息补贴,补贴额为法人贷款头三个月内实际需支付利息的30%,单个法人可获得贴息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市金融局,咨询电话:0750—3399710)
(十六)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对在我市注册的融资担保公司,按照第一季度新增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贴。单个融资担保公司最高补贴20万元。(市金融局,咨询电话:0750—3399710)
(十七)建立2000万元资金池,开展新一轮农业“政银保担”合作贷款项目,实施免抵押、低成本、快审批的农业信用贷款。(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750—3887651)
(十八)加大对文旅企业的贷款贴息扶持,对企业在上半年新增(续期、展期视同新增)及存量贷款的利息按照同期LPR计算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5万元,期限最长6个月。(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咨询电话:0750—3985810)
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十九)延长第一期文旅消费券(100万元)使用期限至2022年3月底;新增100万元第二期文旅消费券,使用期限至2022年6月底。新增500万元增发两期“乐购侨都”消费券,使用期限至2022年6月底。(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咨询电话:0750-3985810;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50—3507330)
(二十)对2022年2月15日至6月底,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购置15万元(含税价,下同)及以下的,每辆给予1500元补助;15万元以上的,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对2022年3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乘用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购置15万元(含税价,下同)及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补助;15万元以上的,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购车专项补贴总额20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咨询电话:0750—3507330)
(二十一)加大对旅行社和民宿的扶持力度,将暂退80%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政策延续到2022年12月底,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实施再暂退50%的政策;对入选“引客入江”精品路线推介活动的旅行社每家给予5—15万元经费补助;对在2022年6月底前升规的精品民宿,每家补助10万元。(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咨询电话:0750—3985810)
(二十二)强化本地各类采购对接,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商协会组织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集中采购衔接系列活动,整合市内采购需求,支持更多本地企业和名优产品进入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降低企业集中采购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750—3279802;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50—3507330)
八、鼓励批零住餐企业增收
(二十三)限上批发企业(含个体户)第一季度销售额同比每增加2000万元,限上零售企业(含个体户)第一季度销售额同比每增加500万元,限上餐饮企业(含个体户)第一季度营业额同比每增加100万元,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50—3507330)
(二十四)限上住宿企业(含个体户)第一季度营业额同比每增加100万元,奖励3万元,单个企业最高20万元。(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50—3507330)
(二十五)对自2021年起至2022年底首次升规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不含精品民宿)、餐饮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750—3507330)
九、加强疫情防控服务
(二十六)2022年3月15日前,为来江返江人员提供1次免费核酸检测,并根据人流和规模以上企业分布情况,提供预约上门采样服务。(市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0—3873867)
(二十七)落实应检尽检要求,为进口冷链、进境国际邮件快件相关从业人员免费提供核酸检测,降低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负担,为企业平稳有序生产经营创造安全健康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750—3168126;市邮政管理局,咨询电话:0750—3856802;市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0—3873867)
十、健全企业诉求快速解决机制
(二十八)开通12345企业服务热线,通过12345热线、“粤商通”等企业诉求平台,多渠道受理汇聚企业诉求,建立专员负责、主动跟进、限时办结、回访督办、分析通报等全流程闭环办理机制,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导办、政策推送、投诉建议等“一站式”诉求服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咨询电话:0750—3988906)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做好政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