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继续毫不放松推动依法防控疫情工作落地落实,审议并原则通过《江门市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江门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对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林应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刘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易中强,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胡钛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切实增强依法防控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科学有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一要完善疫情防控法规规章制度,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加大疫情防控执法司法力度,做到及时处理,定分止争;三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四要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一要抓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二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要抓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等难题;四要抓好法治社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为依法防控疫情和法治江门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全力推进法治江门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市领导张元醒、冯立坚、周惠红、程大欣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