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通讯员/高峰) 4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易中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钟军、冯立坚、吴国杰、甄仁旺、陈霞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以及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成立45周年,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树立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新风气,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关键,迅速在常委会及机关形成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领学作用,全体党员要通过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坚持以典型为鉴,扎实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做到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烙在脑海。
会议强调,要坚持刀刃向内,真刀真枪检视整改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深化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根源挖深挖透。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今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实事求是查摆不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凝聚合力。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真正在学习和掌握党的纪律上出真章、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上见实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