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皇智尧 通讯员 江瑞轩
当前,“百千万工程”已在我市全面铺开,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准落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全力助推江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近日,市税务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若干措施》立足江门实际情况,围绕“聚焦县域经济,助力打造千亿级经济强县”“聚焦强镇带村,激发镇域和乡村发展新活力”“聚焦城乡融合,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聚焦服务保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大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措施。
发挥税费政策引导作用
全力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针对产业和园区,《若干措施》提出将发挥产业链定向联系工作机制作用,为产业集群及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提供全流程税收服务和政策支持;还将打造“园区税务专席”纳税服务品牌,设置“税惠园区”服务基站,形成园区企业诉求“集成受理、统一分拨、协同处理、精准宣传”的全流程服务体系。
针对产业转型升级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与科技部门长效合作机制,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科技要素融入产业发展全链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协同。
《若干措施》还提出将不断深化“税+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江门市便利华侨华人投资税收服务中心和服务平台的作用,全面落实省税务局出台的税收服务江门开展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20条举措,持续推进惠侨服务举措,有力支持江门建设大广海湾粤港澳合作高质量发展国家级平台及港澳科教产业滨海新城等重点项目。
另外,《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镇域经济发展壮大、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创业就业政策激励劳动力入镇下乡、推动普惠金融助力强镇兴村4项具体举措。其中,提出将按照最优标准顶格执行退役士兵和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拓宽“银税互动”覆盖面,通过“以信换贷”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提升涉农企业受益户数,拓宽涉农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开展针对性税收服务
深入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走访问需
《江门市委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行动方案》提出,要实施城乡融合发展行动,抓好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城乡供水设施、能源基础设施等建设。
《若干措施》围绕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美江门生态建设、保障缴费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合法权益、推动实现村民办税缴费不出村等提出具体措施,包括落实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落实好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减排、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展“税险同窗”业务种类及覆盖范围;推动税费服务事项覆盖各类政务服务体系网点,提升“城区—镇—村”三级服务能力。
聚焦服务保障,《若干措施》提出要开展针对性税收服务,深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等走访问需,优化实施“一企一策”服务,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服务保障。
记者还从市税务局获悉,该局针对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综合梳理,形成《江门市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涵盖137项税费政策,汇编了享受主体、优惠内容、相关说明、办理方式、政策依据等内容,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市税务局官网或者公众号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