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4〕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认真落实管控要求,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1. 江门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字说明
2. 江门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则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05月29日出版
江府函〔2024〕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认真落实管控要求,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1. 江门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字说明
2. 江门市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则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