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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设置医保待遇等待期?
答:为避免部分参保人选择性参保缴费,即健康的时候不参保缴费,生病后才参保缴费,享受其他参保人的贡献,长远而言将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通过对不及时参保缴费或中断参保人员设置待遇等待期,促进居民医保参保更加公平合理,实现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对于按时参保缴费人员...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失业保险?
答: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省从业的,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参保才能享受待遇,遵循自愿原则,并需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流程一:参保地①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在...
问:什么是医保待遇等待期?
答:医保待遇等待期是指参保人员因未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导致无法立即享受医保待遇,需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待遇的期限。待遇等待期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待遇等待期按照“固定等待期+变动等待期-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进行计算。
问:当前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所在地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也就是说,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1850元×90%=1665元/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
问:不参加医保,您会失去哪些医疗待遇?
答:一旦不参保,你将失去以下待遇:1.失去财政补贴670元。2025年财政补贴增加额高于个人缴费增加额。2.失去普通门诊保障待遇。目前大多数统筹地区都建立了居民医保普通门急诊统筹,参保人每个年度可以享受200-500元不等的门诊报销待遇,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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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名字变更需要父母同意吗?
答: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需取得亲生父母双方同意;如未成年人已满十周岁,应征得本人同意并到场确认。
问:申领居住证可通过什么途径办理?
答:流动人口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户政窗口申办,也可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进行申办。
问:首次办理身份证件可以异地申请吗?
答:可以。在粤居住、就业、就学的市外户籍居民(不含港澳居民和台湾同胞),可以异地办理。
问:新生儿可以异地申请入户吗?
答:在国(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父或母为户主,随父或随母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姓氏随父或随母,不满一周岁的新生儿,申请人可以在新生儿出生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问:对于没有购房的市外人员可以落户在集体户口吗?
答:可以。在我市实际居住且没有自有合法产权的人员(含在乡村创业就业的),可以落户在就业单位、社区集体户,也可以申请落户在亲属、朋友的城镇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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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
问:粤省心政务服务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信息有误以及电子...
答:粤省心政务服务平台,出现无法查询相关电子证照或信息有误的情况,可能由于系统数据对接故障、或系统不稳定等技术原因导致。 市民还可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事APP等途径查询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 市民如需办理从业资格证准驾车型变更,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
问:持外省核发从业资格证从业人员到我市就业是否需要转籍?
答:持外省核发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到我市从业时,不要求从业人员将档案迁入从业地,不要求换发从业资格证,在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核查从业资格证,真实有效、符合岗位要求即可。
问:道路货物运输运输从业资格证办理地点在那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办理机构及地点: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江门(蓬江)考试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36号;电话:3668160。 自2023年8月起,我市对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施直接申领制度,市民凭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广东省经营性道路...
问:在公路设置非公路标志,或者在公路两侧广告控制区范围内设置广告设施,会受到什么...
答:《公路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若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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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因建设、开发项目确需移动界桩的,应当如何申请?
答:界桩埋设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坏。因建设、开发项目确需移动界桩的,建设、开发单位应当提出申请,由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任何一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经各有关人民政府协商一致。
问:社会团体负责人有无任职年龄限制?
答: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民社发〔1998〕13号)规定,负责人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66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
问:什么是电子授权书?
答: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民政部门属于依授权代为查询,需要获得本人或其监护人的签字才能向其他部门查询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并判断申请家庭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如群众在“粤省事”小程序提交在线申请,则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掌上签名的方式进行授权,不用前...
问: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文件?
答:目前,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国家主要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最...
问:一方婚姻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答: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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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小学教育如何收取服...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小学教育这样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非营利和学生自愿原则。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按规定为在校学生提供与教学或生活相关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
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小学教育如何收取住...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小学教育这样收取住宿费:1.公办中小学。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其他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标准按照补偿实际成本的原则确定。具体标准由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同级发展改革部...
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小学教育的学费如何...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小学教育的学费收费如下:1.公办义务教育。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收取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2.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根据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
问:近日,教育部印发758项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
答:现行中职专业教学标准2014年发布,共230项;高职专科专业教学标准2012年发布,2019年进行了修订,共757项。这些标准在指导职业学校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加强教学基本规范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科...
问:近日,教育部印发758项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
答:一是系统设计中高本教学要求。新标准对接一体化设计的《目录》,系统设计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三个层次的专业教学标准。对于不同层次的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遵循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强化培养目标的有机衔接、培养规格的逐层递进、课程设置的逐级加深、能力素质的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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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证业务的提醒措施
问:除了参保人根据认证周期自行办理外,还有什么提醒措施? 答:请广大待遇领取人员持续关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类官方平台定期发布的省社保局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除此之外,省社保局将根据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向相关人员发送认证...
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
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渠道
问: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提出待遇申请。目前,我省超过9成的申请都是在线上提出的,建议失业人员优先使用线上渠道。线下办理的,既可向其最后参保地或本省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就业驿站专区的入口
问:请问在哪里可以查询到附近的就业驿站以及驿站提供的服务?答:您可以通过电脑网页或者手机小程序两种服务渠道获取。①网页端:您可以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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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在披露名单中,披露内容是“重点排污企业”,是否表示企业环保方面有违规?
答: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七条,“重点排污单位”是披露主体之一,纳入年度的披露主体需要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不表示企业环保方面有违规。
问:环境信息披露中的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信息具体指代哪些许可?
答:《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第八条明确规定需披露的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等。
问: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如何备案?
答: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首次备案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生态环...
问:哪些单位应纳入自动监测的重点单位名单?
答:按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应纳入自动监测范围的重点单位包括列入本年度最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且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污单位。
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是否还需要验收?
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也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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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卫生健康领域,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等包括...
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问:关于卫生健康领域,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哪些重...
答: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编制动态调整,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 改善病房条件,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
问:关于卫生健康领域,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对那些方面的工作提了要求?
答:包括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等。
问:江门市中心医院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联系方式?
答: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62号之二医学模拟中心9楼科教科。 邮政编码:529030。 联系人:薛老师、熊老师、邢老师。 联系电话:0750-3165836、0750-3399003。 江门市中心医院官方网址:http://www.jm...
问:江门市中心医院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待遇如何?
答:1、学员不需缴纳培训费; 2、与江门市中心医院签订《培训协议》; 3、培训期间待遇。 ①社会人学员。社会人培训期间待遇学历年度执业注册前(万元/年)执业注册后(万元/年)本科第一年7.569第二年8.169.6第三年8.7610.2硕士第一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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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抽完烟的烟蒂是什么垃圾?
问:抽完烟的烟蒂是什么垃圾?A.其他垃圾B.有害垃圾C.可回收物D.厨余垃圾答案:A。解析:烟蒂这样既没有回收利用价值、也不容易腐烂的垃圾,应该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
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这三种有什么区别?
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这三种有什么区别?答: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盾构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地铁、隧道等工...
问:建筑垃圾包括哪些类型?
问:建筑垃圾包括哪些类型?答:建筑垃圾分五类: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问:请问大骨棒是其他垃圾还是厨余垃圾?
问:请问大骨棒是其他垃圾还是厨余垃圾?答:是其他垃圾。解析:大骨棒质地坚硬,会损害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备。
问:请问被油污污染了的旧报纸是可回收物吗?
问:请问被油污污染了的旧报纸是可回收物吗?答:不是。解析:被油污污染了的旧报纸没有回收利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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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型建设工程如何进行考古勘探报批?
答: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级文物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问: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每年所发布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为准,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提交资料不齐全的,申报对象需在收到平台信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补正,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旅游主管部门对...
问: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扶持对象是什么?
答:本办法适用于在江门市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在江门市从事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的个人。
问:溜冰场属于娱乐场所吗?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溜冰场不属于娱乐场所,无需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问:哪些不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答: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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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农村地区废弃、闲置、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腾出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乡村发展建设需要,节余部分用于城镇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废弃基础设施、城镇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区域拟复垦的存量建设用地按程序纳...
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否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田间道路建设以及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设施的,允许少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确实难以在项目区内补足的,在县域范围内同步落实补划任务。
问:什么是耕地利用优先序?
答: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
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否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田间道路建设以及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设施的,允许少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确实难以在项目区内补足的,在县域范围内同步落实补划任务。
问:只要现状是建设用地就是合法用地吗?
答: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并不能作为判定用地是否合法的依据。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的翻新、翻建、新建行为,一律视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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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待遇标准。
答:将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具体标准如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9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0万元;返贫致贫人口、边缘家庭救助对象按8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8万元;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的比...
问:困难群众大病保险的待遇标准?
答: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超过起付标准30%以上、12万元(含12万元)以内的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支付70%;超过12万元以上的,支付80%;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超过起付标准20%以上、12万元(含12万元)以内的年度累计自付医...
问: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众范围?
答: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对象(以下简称边缘家庭救助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
问:申报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择优评定标准
答:1.运营管理规范。依章程运作、运营基础扎实、管理民主高效、财务管理规范2.服务成效明显。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带动辐射面较广、带动增收能力较强3.经济实力较强。(1)成员积极出资,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在5万元以上,出资成员占成员数量的60%以上;联合社成员...
问: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答:1.农民合作社依法取得法定登记机关颁发的、记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登记信息补录换证过渡期间,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2.农民合作社每年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未被列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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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自主申报成功后怎么变更/删除/撤回?
名称自主申报成功后,不支持变更和删除申报业务,如果需要调整申报内容,名称申报经办人可登录粤商通,在[我的]-[办事中心]-[线上办事记录]中,找到该申请的详情页,点击【撤回申请】,然后再进入名称自主申报服务进行名称重新申报。
问:什么是强对流天气?
答:“强对流天气”通俗来说,就是由于空气强烈的上下相对流动,导致的一系列发生突然、天气剧烈、破坏力极大的灾害天气。 对江门而言,强对流天气在全年都有可能出现,但在每年的前汛期,通常来说就是4到6月份,强对流天气种类多,出现频次高,影响也比较大。这是由于在...
问:为什么要重新修改订《江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答:2020年6月,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江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府函〔2020〕86号)。自该《预案》实施以来,有力规范了全市救灾救助各项工作。随着当前面临的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不断变化,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适应灾害救助工作的需求。 (一...
问:新修订的《江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主要修改了什么内容?
答:新修订的《江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优化响应条件。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原则,对会商研判可能出现重特大灾害损失的,也可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为救灾工作争取宝贵时间。同时结合近年来自然灾害影响及我市实际情况等,对涉...
问: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8号)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7月1日起,全国信用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受理。 (1)提出信用修复前,需先前往“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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