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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社会保险事务呢?
答: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 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 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办理, 也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现场办理。目前,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政府网站、 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已成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主要渠道, 社会保险个人权...
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如何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的?
答:《条例》 规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 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目前, 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通过内部...
问: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应该怎么办?
答: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 如,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发生死亡、 在押服刑等情形, 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工作13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问:居民医保有什么好处?
答: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国家鼓励居民参加基本医保,是为了维护全体居民的健康权益。基本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基本、可靠和安全的医疗保障,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及时就医,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分摊,参加基本医保能...
问: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需要自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吗?
答:不需要。 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 费, 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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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外出生登记办理需要多少工作日?
答:户政窗口受理,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批批准后,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调查时间)。
问:国外出生登记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①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②父母和子女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外国护照、居留证件。③民事登记或国外出生证明及中文翻译件。④父母的结婚证。
问:港澳台地区出生登记办理需要多少工作日?
答:户政窗口受理,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批批准后,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调查时间)。
问:港澳台地区出生登记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①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②入户子女入境所持证件。③父母的结婚证。④港澳台地区的出生证明。
问:国内出生登记办理需要多少工作日?
答:户政窗口受理、审核,出生一年内申报,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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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涉路施工活动有哪些?
答: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涉路施工活动有: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
问:江海区“两客一危”专项整治情况
答:健全完善交通交警联动监管机制,在综合交通枢纽、源头企业、高速收费站入口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营转非、违法超限、不按线路行驶、无危运运单、货物扬撒等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检查、约谈督导等方式,狠抓“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运输主体责任...
问:关于江海区驾培行业乱象治理问题
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随着经济发展呈迅猛发展趋势,由此带来驾驶培训的需求日益增多。一些驾培的中介报名点受利益的驱使,打着低价、包过口号,在本地招生,到外市甚至外省培训考试,后续再收取培训考试交通费等费用。若学员后续需申请退...
问:关于打击江海区网约出租车非法营运问题
答:网约出租平台获得经营许可,并不代表其提供的出租运营服务就是合法,此外还必须要求运营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方为合法经营,缺少其中一个证件,均是违法经营。借此机会,我们再次强调,网约出租并不是法外之地,其运...
问:请问未经许可进行涉路施工,接受处理后,可否补办涉路施工许可,许可内容包括此前...
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二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涉路施工,接受处理后,不可以补办涉路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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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地名命名后,如果需要更名,应该符合什么规定?
答: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地名依法命名后,因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应当及时更名。地名更名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问:收养人已婚,可以单方收养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问: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有什么标准?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编制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182—2017)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问:购买彩票后可以晒票吗?
答:电脑彩票上的二维码信息和“刮刮乐”即开票保安区(兑奖区)信息是为了验票兑奖使用的,如果不作遮挡晒票,这部分信息将泄露出去,被不法分子利用并兑奖的话,将给购彩者造成损失。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广大购彩者注意不要泄露彩票票面的相关信息,谨慎晒票。
问:因胁迫结婚的,能撤销婚姻吗?
答: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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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群众经常遇到培训机构出现退费难等问题,请问群众在购买培训机构的课程方面需要注...
答:学员(用户)向培训机构购买课程属于民事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为例,关于如何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的问题,我们向公众发出提醒,选择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请注意...
问:新修订的《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内容有哪些不同?
答:与2018年印发的原《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相比,新修订的《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要求。《设置标准》新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作为制定依据;同时,国家文件规定的...
问:新修订的《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关于适用范围。新修订的《设置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与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机构(以下统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问:江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哪些行为会被列入“黑名单”?
答:根据我市最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会被列入“黑名单”: 1.提供虚假资质证明; 2.服务过程中出现较大管理过失; 3.擅自变动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
问:江门市如何规范学校课后服务的引入流程?
答:根据我市最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学校结合本校课后服务特色及学生发展需求和意愿,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开遴选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通过发布招选公告、开展项目申报、组织展示评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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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学生怎么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
答: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问:我即将达到领取养老待遇的年龄,我应该向哪个地方提出工龄审核和养老待遇申请?
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第五条规定:“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问: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什么内容?
答: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下列事项:(1)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3)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4)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见习期、初期)满后,转正定级工资从何时开...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见习期、初期)满后,从试用期(见习期、初期)满转正定级的次月起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设置“妈妈岗”,政府有什么支持?
政府将强化就业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妈妈岗”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获得感。首先是建立“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引导用人单位在就业登记时主动申明“妈妈岗”,据此建立统一名录并在网上服务专区公布。其次是为“妈妈岗”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主动提供招用工服务,通过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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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农村生活污水有哪几种治理模式?
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主要有三种,包括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设施和资源化利用。
问:水功能区类别有哪些?
答:水功能区分为一级区和二级区。 一级水功能区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主要协调地区间用水关系,长远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包括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和开发利用区。 二级水功能区对一级水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划分,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
问:地表水水质如何分类?
答: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
问:江门市什么时间开始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
答:根据国六标准要求,江门市自2023年7月1日起,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
问:机动车排放阶段在哪里查询?
答:车主可通过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查询。在“机动车环保网”首页右边“系统平台”栏点击进入“公众查询平台”,按照机动车生产和进口年份选择对应的查询页面,输入车辆的相关信息查询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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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如何运用?
答:《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4〕22号)强调,指标体系供县级开展自评和省市两级开展监测评价,国家对各省份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问: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指标体系》围绕“紧密型、同质化、促分工、提效能、保健康”5个方面设置了14项指标。 “紧密型”为定性指标,就是要推进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等统一管理,通过政策文件、实物及资料佐证、访谈调查等综合评判,以有明确的制度安排并已组织实施为标准,包括...
问: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的制订思路是什么?
答:《指标体系》在试点阶段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新的政策要求和前3年监测情况对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进行修订,重点体现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导向和紧密型要求,供各地对照标准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同时,为落实中央为...
问: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制定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通过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监测评价,有效提高了地方对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问: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出自哪里?
答:为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和基层服务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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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时要遵守哪些规定?
问: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时要遵守哪些规定?答:为了解案情、查清违法事实,城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案件时,可以对案件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询问是案件调查中经常使用的一种证据收集措施或者方式。询问的对象包括案件当事人、证人。询问的程序与规则:一是必须围绕违法案件事...
问:城管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当事人弃留现场的物品如何处理?
问:城管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当事人弃留现场的物品如何处理?答:弃留现场的物品,是指一些占道无证设摊经营的当事人面对城管执法时,为逃避处罚而快速离开现场,那些被当事人直接丢弃、抛弃在现场的经营物品和工具。为了保护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市容环境整洁,城管执法人员...
问:城管执法是为了惩罚违法者吗?
问:城管执法是为了惩罚违法者吗?答:实施行政处罚不仅仅是为了惩罚违法者,最主要是为了通过惩罚使违法者吸收教训,受到教育,自觉遵守法律秩序,提高法制观念。为此,城管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采取不同的行政执法方式,这里的不同行...
问:法律法规对商业和娱乐活动噪声排放有何规定?
问:法律法规对商业和娱乐活动噪声排放有何规定?答: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推销商品、招揽顾客;不得在居住区和文教区使用广播喇叭叫买叫卖;在餐饮、娱乐活动中不得从事噪声超标、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的活动。
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现场进行调查或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二)查阅、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单位或个人与检查事项有关资料;(三)依法采用录音、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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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音乐餐吧演出是否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答: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同意场所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文件。
问:民宿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答:民宿登记事项包括:(一)民宿名称、地址、经营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二)民宿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客房数量;(三)民宿建筑权属及类别;(四)营业执照。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还应当提供食品经营许可凭证。民宿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登记事项信息或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最新标准?
答:《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 17775—2024)》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确立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前提条件,提出了游览服务、文旅融合、旅游安全、智慧旅游、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要求。标准发布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
问: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哪些服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 (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 (二)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 (三)公益性讲座、...
问:损害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要承担责任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 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限归还所借文献信息,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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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答:根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八不准”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
问:哪些是耕地“非农化”行为?
答:耕地“非农化”是指在耕地上从事非农业活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
问:哪些活动禁止占用耕地?
答:六严禁: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八不准: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问:什么是国土变更调查?
答:国土变更调查是对国土利用现状变化的更新调查,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及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对发现的变化图斑,经实地调查举证后,及时更新图斑相关信息,掌握自然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土地利用现状变化等情况。
问:什么是相关专项规划?
答: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可在国家、省和市县层级编制,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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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调整方案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
答:调整方案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的,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
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调整方案,应当及时通知发包方予以更正,并重新申请批准。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
答: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方案的审批。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于什么时限内完成调整方...
答: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方案的审批,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调整方案通过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应...
答:调整方案通过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应当将调整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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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列明的行政执法事项作为主要排序依据。其核心部分为“裁量细则”,可概括为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六个方面”。其中,“违法行为”以引...
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共梳理了37部当前应急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部法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6部行政法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
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首先,制定《裁量权基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新时代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应急管理领域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相继修改。制定...
问:江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扶持和经营项目有哪些类型?
答:根据《江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经营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江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扶持和经营项目类型包括:固定资产购建扶持、“公司+农户”合作扶持、种养业等项目扶持、移民户个体生产经营扶持。移民村每年确定以移民村(小组)或移民户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单位每年...
问:企业业绩如何核查?
答:企业业绩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核查:一是企业业绩委托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场核查;二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行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三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场核查进行抽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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