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侨乡
网站支持IPv6
问答知识库
先在这里找答案
搜 索
医社保
户籍
交通
民政
教育
劳动
环境保护
卫生
城管
旅游文化
自然资源
农业
综合政务
搜索结果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了费却没用到是不是亏了?
答:不亏,您获得了一份保障,还有奖励。首先,您帮助了别人。您的钱为别人的困难作出了一定贡献,体现互助精神,这是大善事。其次,从2025年起,国家对基金零报销人员建立零报销激励,当年没有报销,次年即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有的省份已经...
问: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有区别吗?
答:很多人拿商业保险来比较,说商业保险缴费低报销比例高,“一元保”只要交一块钱。这里请您注意: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质。商业保险基本都是划定年龄和限定病种的,只有居民医保这种政府的社会保险,才不管年龄多大,病有多重,敞开大门...
问:意外伤害能报销吗?为什么有些人报不了?
答:意外伤害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的,如果无他方责任、无非法行为、无故意致伤行为,这样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可以报销,其报销范围、起付线、报销比例与普通疾病住院的规定相同。但如果是有他方责任或非法行为等,比如犯罪、吸毒等人为的、有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医疗费用,按规定...
问:个人是否有配合接受社会保险领域监督检查的义务?
答:有。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 法规、 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
问:个人多享受了的社会保险待遇需要退回吗?
答: 需要。 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 对于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则上应一次性退回。 难以一次性退回的, 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 也可以从其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查看更多
问: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办理需要多少工作日?
答:户政窗口受理审核,当场办结。
问: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①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②根据办理的事项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问: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包括哪些项目?
答:户口登记中的学历、婚姻状况、身高、血型、文化程度、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我市(县)其他住址、出生地、籍贯等内容都是非主要项目。
问:性别变更更正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①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②国内三甲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问:出生日期更正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①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②申请人的原始凭据(包括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分娩住院期间病历档案、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原居民身份证、原居民户口簿、原始的公安机关户口档案等)。
查看更多
问:我局在优化公路水运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一)聚焦深化改革,强化“互联网+交通运输”政务服务。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道路运输领域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深化拓展业务办理渠道,提升业务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省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经营者可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路运政一网通等网办业务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省...
问:我局在助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何举措,取得什么成效
答: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2023年,省下达我市的攻坚任务包括农村公路新改建271公里(其中民生实事136公...
问:2023年我市重大交通建设进展情况?2024年有哪些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其中新...
答:2023年,我局不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硬联通”,全力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其中,中开高速江门段、华盛路西延线建成通车,崖门出海航道二期疏浚工程完工,省道S270鹤山段二期、国道G325开平段改建工程全面动工建设,黄茅海跨海通道、银洲湖高速、中江和江鹤高...
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从业单位对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从业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从业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四)主要...
问:如何加强对辖区临时装卸点违规码头作业清理打击?
答:根据我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港口码头经营必须经港口码头设施验收合格,依法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近几年江门辖区尤其是新会片区发生一些企业个人为私利违规从事码头临时装卸点作业,不仅破坏国家港口法治秩序,同时危害水上通航安全和生态环...
查看更多
问: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
问:当发现界桩损坏,是否能够自行购买材料修复界桩?
答: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以及指使他人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的,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因过失造成界桩损坏的,过失人应当及时报告界桩所在地任何一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答: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 因...
问:收养人因不具备收养条件,弄虚作假骗取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吗?
答: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问: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答: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
查看更多
问:请问2025年江门体育中考,外地返回江门学生和往届生怎么考?
答:据《2025年江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外地返江门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往届生的统一考试成绩须按普通考生参加当年我市的统一体育考试取得成绩。其中,该类考生的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成绩在统一考试中增考2个素质类考试项目共10分,每项分值为5分,...
问:请问2025年江门体育中考有哪些板块组成?各板块分值如何分布?
答:2025年江门体育中考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65分,其中统一考试55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10分,计入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统一考试成绩=必考项目成绩+球类考试项目成绩+素质类考试成绩”,普通考生须参加以下三类项目的考试:1.必考项...
问:请问2025年江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答:根据《2025年江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规定,统一考试和缓考安排在4月1日—5月30日。
问:根据《江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每天一节体育课实施方案》,如何强化安全等保障...
答:《江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每天一节体育课实施方案》鼓励加强学生体育与健康指导,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周到暖心的课前课后服务,让学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加强学校急救体系建设,学校教师全员掌握急救技能、优先安排体育教师考取救护员证,推动学校配备除颤仪(AED...
问:根据《江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每天一节体育课实施方案》,每天一节体育课的实...
答: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小学一、二年级将全面实行每天一节体育课(4+1模式)。2025年秋季学期起,三至九年级将增加体育课时至每周四节(3+1模式)。到2026年秋季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全面实行每天一节体育课。
查看更多
问:如何保障“妈妈岗”员工的劳动权益?
答:《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指出,对实行劳动合同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对实行劳务...
问:获得学位未取得学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获得学位未取得学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执行相同学位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问: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是指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参保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集体补助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的基本工资确定
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基本工资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如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可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薪级工...
查看更多
问:公民享有哪些环保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问:打印机中的硒鼓是否属于危险废弃物?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暂未包括“打印机中的硒鼓”,因此它不被视为危险废弃物,但建议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问:全民共建“无废城市”,作为普通市民应该怎么做?
答:“无废城市”的建设是一项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除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外,也离不开市民的主动参与。我们每个生活在侨都土地上的人都是固体废物的产生者,因此我们也应该主动做“无废城市”建设的宣传员、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 一是争当“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者。我们...
问:城区住宅小区周边的市政道路执行什么噪声标准?
答:根据《江门市声功能区划》的规定,道路交通干线(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等)两侧执行4a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昼间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其它市政道路两侧按照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执行。
问:2024年纳入全国和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2024年,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和交易范围的重点排放单位为年度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发电行业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纳入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
查看更多
问:根据《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有哪些...
答:医疗卫生机构应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一同上门服务,并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提供上门服务时,应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失能老年人监护人、照护者或亲属等在场,依法保障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
问:根据《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供的...
答: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的服务内容包括开展健康服务、提供健康咨询、指导转诊转介等。其中明确医疗卫生机构每年为失能老年人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指导等服务。各地结合实际为提出申请的老年人进行失能状况评估,每年上门为失能老...
问:根据《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供服...
答:服务主体为具备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康复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等。
问:根据《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服务对...
答: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
问:制定《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背景是...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的通知》,聚焦老年人在卫生健康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对接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查看更多
问:《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
问:《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类、扬尘污染类)》(以下简称《基准》)“设定依据”引用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若其中部分法律法规规章失效的,该基准是否仍有效?答:有效。只要其中还有一部法律法规规章仍有效且不与上位法相...
问:关于多种适用条件混合情形下,《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
问:关于多种适用条件混合情形下,《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类、扬尘污染类)》(以下简称《基准》)的适用要求是什么?答:违法行为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裁量阶次的适用条件裁量标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
问:《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
问:《江门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类、扬尘污染类)》(以下简称《基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基准》共三类四十八项,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类、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类、扬尘污染类。其中,市容环境卫生类有三十项,户外广告和...
问:居民装修垃圾应该如何处理?
问:居民装修垃圾应该如何处理?答:居民装修垃圾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可以采用袋装、桶装等密闭化措施投放到临时堆放点或者收集容器,也可以按照规定排放到建筑垃圾转运设施、综合利用场所、消纳场等指定地点。
问:建筑垃圾如何分类?
问:建筑垃圾如何分类?答: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查看更多
问: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开放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八条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馆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等;因故闭馆或者更改开放时间的,除遇不可抗力外,应当提前公告。 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
问:江门市A级旅游景区有哪些?
答:截至2024年10月,我市共有36个A级旅游景区,分别是1个5A级旅游景区、12个4A级旅游景区、23个3A级旅游景区。序号级别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时间15A开平碉楼文化旅游区2020年14A金山温泉旅游度假区2002年2圭峰山风景名胜区2002年3锦...
问:江门市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答:截至2024年9月,江门市“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数量为4个,分别是:恩平泉林黄金小镇休闲旅游度假区、川岛旅游度假区、古兜温泉小镇、赤坎华侨古镇国际旅游度假区。
问:在音乐餐吧演出是否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答: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同意场所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文件。
问:民宿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答:民宿登记事项包括:(一)民宿名称、地址、经营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二)民宿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客房数量;(三)民宿建筑权属及类别;(四)营业执照。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还应当提供食品经营许可凭证。民宿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登记事项信息或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查看更多
问: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2)以出让方式取得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
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是多少?
答:(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问:哪些是耕地“非粮化”行为?
答:耕地“非粮化”,指农民将耕地用于非粮食作物种植。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谷、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鱼综合种...
问:土地所有权有哪几种类型?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公有制的形式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另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
问:哪些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构成犯罪?
答: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
查看更多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方自愿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
答:承包方自愿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承包期内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并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且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
答: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且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交回承包地的其他补偿,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调整方案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
答:调整方案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批准的,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
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调整方案,应当及时通知发包方予以更正,并重新申请批准。
查看更多
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制定依据?
答:《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公安部<关于实施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2016〕22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公安部<关于对申请永久居留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批复>的通知》(粤府函...
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制定背景?
答:公安部批准同意自2016年8月1日起在广东省实施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其中6项适用于广东自贸试验区,10项适用于全省,涉及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永久居留签证等方面。为贯彻落实该政策措施,2017年4月,原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制定了《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
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主要...
答:《细则》是调查处理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着力贯彻国家新政策新要求,与省内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衔接。《细则》贯彻落实科技部等22个部门新修订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文件精神,同时借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做...
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内容...
答:《细则》的起草力求脉络清晰、权责分明、简明扼要,涵盖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全过程管理,内容分为六章五十四条,约6700字。第一章为《总则》,明确《细则》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权责。第二章为《科研不端行为》,详细列举科研人员、依托...
问: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 党的十九大作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目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省级审计委员会,市、县党委也正在积极推进。《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年度经...
查看更多
政策通
江门市人民政府规章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库
市政府文件解读
粤企政策通
粤商通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