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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了费却没用到是不是亏了?

      答:不亏,您获得了一份保障,还有奖励。首先,您帮助了别人。您的钱为别人的困难作出了一定贡献,体现互助精神,这是大善事。其次,从2025年起,国家对基金零报销人员建立零报销激励,当年没有报销,次年即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有的省份已经...
  • 问: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有区别吗?

      答:很多人拿商业保险来比较,说商业保险缴费低报销比例高,“一元保”只要交一块钱。这里请您注意: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质。商业保险基本都是划定年龄和限定病种的,只有居民医保这种政府的社会保险,才不管年龄多大,病有多重,敞开大门...
  • 问:意外伤害能报销吗?为什么有些人报不了?

      答:意外伤害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的,如果无他方责任、无非法行为、无故意致伤行为,这样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可以报销,其报销范围、起付线、报销比例与普通疾病住院的规定相同。但如果是有他方责任或非法行为等,比如犯罪、吸毒等人为的、有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医疗费用,按规定...
  • 问:个人是否有配合接受社会保险领域监督检查的义务?

    答:有。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 法规、 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
  • 问:个人多享受了的社会保险待遇需要退回吗?

    答: 需要。 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 对于个人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则上应一次性退回。 难以一次性退回的, 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分期退回, 也可以从其后续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 问: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
  • 问:当发现界桩损坏,是否能够自行购买材料修复界桩?

    答: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以及指使他人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增设、修复、恢复界桩的,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因过失造成界桩损坏的,过失人应当及时报告界桩所在地任何一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答: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  因...
  • 问:收养人因不具备收养条件,弄虚作假骗取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吗?

    答: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 问: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答: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
  • 问:如何保障“妈妈岗”员工的劳动权益?

    答:《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指出,对实行劳动合同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对实行劳务...
  • 问:获得学位未取得学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获得学位未取得学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执行相同学位毕业生的工资待遇。
  • 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问: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是指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参保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集体补助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的基本工资确定

    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基本工资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如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可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薪级工...
  • 问:公民享有哪些环保义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 问:打印机中的硒鼓是否属于危险废弃物?

      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暂未包括“打印机中的硒鼓”,因此它不被视为危险废弃物,但建议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 问:全民共建“无废城市”,作为普通市民应该怎么做?

      答:“无废城市”的建设是一项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除了各部门齐抓共管外,也离不开市民的主动参与。我们每个生活在侨都土地上的人都是固体废物的产生者,因此我们也应该主动做“无废城市”建设的宣传员、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  一是争当“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者。我们...
  • 问:城区住宅小区周边的市政道路执行什么噪声标准?

      答:根据《江门市声功能区划》的规定,道路交通干线(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等)两侧执行4a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昼间不超过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其它市政道路两侧按照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执行。
  • 问:2024年纳入全国和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2024年,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和交易范围的重点排放单位为年度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发电行业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纳入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
  • 问: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开放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八条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馆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等;因故闭馆或者更改开放时间的,除遇不可抗力外,应当提前公告。  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
  • 问:江门市A级旅游景区有哪些?

      答:截至2024年10月,我市共有36个A级旅游景区,分别是1个5A级旅游景区、12个4A级旅游景区、23个3A级旅游景区。序号级别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时间15A开平碉楼文化旅游区2020年14A金山温泉旅游度假区2002年2圭峰山风景名胜区2002年3锦...
  • 问:江门市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答:截至2024年9月,江门市“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数量为4个,分别是:恩平泉林黄金小镇休闲旅游度假区、川岛旅游度假区、古兜温泉小镇、赤坎华侨古镇国际旅游度假区。
  • 问:在音乐餐吧演出是否需要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答: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同意场所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文件。
  • 问:民宿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答:民宿登记事项包括:(一)民宿名称、地址、经营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二)民宿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客房数量;(三)民宿建筑权属及类别;(四)营业执照。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还应当提供食品经营许可凭证。民宿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登记事项信息或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问:什么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2)以出让方式取得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
  • 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是多少?

    答:(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 问:哪些是耕地“非粮化”行为?

    答:耕地“非粮化”,指农民将耕地用于非粮食作物种植。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谷、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鱼综合种...
  • 问:土地所有权有哪几种类型?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公有制的形式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另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
  • 问:哪些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构成犯罪?

    答: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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