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 关于印发《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解读
印发《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江府办〔2024〕5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 如下:
一、修订背景
我市原有《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自2020年实施以来,有力规范了全市三防各项工作。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有效防范化解了重特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风险。今年,根据水旱风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新形势新情况新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三防指挥协调能力水平,强化与省级预案有效衔接,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风冻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修订了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江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8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体系、预警预防、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及附则。
(一)总则。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简称三防工作),具体包括暴雨、洪水、干旱、台风、风暴潮、低温冰冻等因素引发的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二)组织体系。明确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包含任务分工、专家组等内容。明确市级以下三防指挥机构及其他三防指挥机构组成原则。
(三)预警预防。明确雨情信息、水情信息、涝情信息、风情信息、旱情信息、冻情信息、山洪地质灾害信息、工情险情灾情信息、山洪预警、水库水电站泄洪预警、公众信息等11种监测预警信息的报送发布机制以及预警预防准备工作和行动。
(四)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启动程序、联合值守、先期处置、指挥协同以及防汛、防风、防旱、防冻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工作要求和响应行动。
(五)抢险救援。明确抢险救援坚持属地为主、部门联调联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明确市级抢险救援力量以驻江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为突击力量,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专业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明确抢险救援实行统一指挥、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有序联动应急救援组织运行模式。
(六)后期处置。明确灾害结束后的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社会捐赠、灾害保险,评估总结等后期处置工作要求。
(七)应急保障。明确应急队伍、物资、资金、技术、人员转移的保障要求以及通信、安全防护、交通、油料、供电、供水、医疗等综合保障措施。
(八)附则。明确三防工作责任与奖惩并对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及实施时间作出规定。
制作单位: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制作时间:2024年5月
咨询电话:0750-327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