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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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解读文本
一、修订目的
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我市在2020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货车、三轮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对中重型货车、三轮车在蓬江、江海、新会三区中心城区、江门大道禁限行的时段、区域进行统一规范。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是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促进生产消费稳定、稳住城市经济基本盘的重要举措。结合近两年国务院和公安部出台关于便利城市货车通行的要求,为助力经济发展,在原管制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优化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中型货车交通管制时间。原货车禁行区域放宽对中型货车通行限制,由24小时禁行调整为允许在9时至11时和19时至24时通行。
(二)增加货车禁限行路段、区域。随着三区交通快速发展,部分道路逐渐成为交通繁忙易堵路段,如蓬江区篁庄大道、新昌路、江门大道新会三江段、小冈段等路段,需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疏堵保畅。为此,本次公告将建设三路、篁庄大道、群福路、新昌路、体育路、滨江大道、中兴三路等交通繁忙路段纳入禁行范围,将江门大道新会段中重型货车限行路段延伸至三江段、小冈段;增加江海区的“永康路(含)-金瓯路-东海路(含)-五邑路围合的区域。”为禁行区域。
(三)对进入江门大道、五邑路特定车辆及行人明确禁行规定。江门大道、五邑路为连接我市三区和鹤山市区快速路,本通告对上述道路的主线道路实施禁止包括摩托车、非机动车、三轮车在内的车辆及行人通行措施。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四、内容概述
本通告包括禁限行时间,禁行、限行车型,货车禁限行区域,三轮车禁行区域等内容。
(一)禁限行时间
统一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的管制时间。
(二)禁行、限行车型
统一中、重型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三轮车实施禁行管制措施。
(三)货车禁限行区域
明确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以及江门大道通行的中重型货车禁限行区域,及因生产需要,在禁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申请通行报备的途径。
(四)三轮车禁行区域
明确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以及江门大道通行的三轮车禁行区域。
五、实施日期
本通告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原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货车、三轮车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