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 关于印发《江门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江门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年)》解读文本
一、编制背景
时值《江门市燃气发展规划(2012-2020年)》期末,江门市燃气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为推动我市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有序健康协调发展,规划近远期燃气发展蓝图,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江门市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燃气发展规划》)。
二、规划目标
《燃气发展规划》提出,全市要结合新建小区和改造老旧小区,深度发掘用户、打通“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天然气利用率。至2025年、2030年、2035年,全市天然气年供气量分别达到22.7亿、28.6亿、34.2亿立方米,城镇居民气化率分别达到65%、70%、75%,天然气实现全面巩固发展。
三、规划范围和实施期限
《燃气发展规划》的规划区域范围为江门市行政辖区,包括三区四市,即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总面积约9500平方公里。本《燃气发展规划》实施的年限为2021-2035年,共分近、中、远三个时期,近期为2021-2025年、中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四、主要内容
《燃气发展规划》共十七个章节七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总论(包括编制概况、江门市城市概况和江门市燃气行业发展概况)、液化石油气篇、天然气篇、燃气安全管理与智慧燃气内容。重点规划内容如下:
(一)加强气源规划,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粤西天然气主干管网阳江-江门干线项目、珠中江区域天然气主干管网、广海湾LNG接收站及外输管线项目建设,规划期内新建高(次高)压管道697公里,丰富我市气源种类,完善输配系统,提高区域互联互通、互供互保能力。
(二)加强天然气站场规划建设。推动一批天然气门站、调压站、应急调峰站加快建设,增强全市天然气的接收、储备能力。规划期内新增门站10座、调压站30座、应急储备站16座、船舶加注站3座,接收能力达到196万立方米/小时,形成多层次供气能力保障。
(三)加强应急储备规划,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江门广海湾LNG接收站项目及外输管线建设,通过合建、持股、租赁购买等方式从该项目获取储气能力。在现有10座应急储备站的基础上,规划新增应急储备站16座、储气库1座,至2035年,LNG储罐水容积达464万立方米,储气量达25亿立方米,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四)加强车、船加气站规划建设。通过产能转化,确保LNG加气站加注能力达10万立方米/日,合理引导我市现有5座CNG/LNG加气站向充电加气多功能复合站转型。在潭江、崖门水道规划建设3个内河船舶LNG加气码头,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
(五)加强液化石油气供应规划。按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点“只减不增”的原则,鼓励并引导大型、优质燃气经营单位采取收购、兼并等方式整合当地资源与市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燃气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六)加强智慧燃气平台规划建设。建立健全江门市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平台、江门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大数据智能监管信息平台、燃气SCADA系统等智慧燃气平台,实现在线安全检查、实时上报数据、动态一张图管理等功能,提高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咨询电话:0750-383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