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激励企业高管、骨干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江门市进一步激励企业高管、骨干人才若干措施》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高管、骨干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协同发展,推动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发展重点产业集群,制定出台《江门市进一步激励企业高管、骨干人才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7条具体措施和1条保障措施,具体如下:一是加大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企业高管、骨干人才支持力度。二是加大重点企业高管、骨干人才支持力度。三是支持高端产业人才团队建设。四是支持高端人才带项目落地。五是强化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人才安居保障。六是优化人才评价机制。七是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八是保障措施。
三、特色和亮点
(一)紧扣发展实际。《若干措施》紧紧围绕我市工业立市、制造强市发展目标,突出企业高管、骨干人才对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的促进效应。根据重大项目企业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或重点企业在我市年度产值排名,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骨干人才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大力引进留住我市重点企业发展所需高管、骨干人才。
(二)聚焦产业所需。大力引进培养产业发展“高精尖缺”人才,推动人才引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一是支持高端人才带项目落户江门,按项目评估和“一事一议”给予产业补贴。支持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市新设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研究院,按“一事一议”给予启动资金补贴和运营补贴。二是支持重点企业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对创新领军人才、创新科研团队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三是鼓励在重点企业做好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养“传帮带”机制,树立鲜明的产业人才导向。
(三)优化人才评价。加速推进重点企业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创新,打通企业高管、骨干人才认定、评定高层次人才通道。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超过150万元、70万元、50万元且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高管、骨干人才,可分别直接认定一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支持重点企业自主开展人才项目遴选、中初级职称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享受我市同等人才政策待遇。
(四)提升服务水平。通过优化机制、建立平台、提升质量,着力解决企业高管、骨干人才关注的服务事项。一是强化人才安居保障,对企业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不含已有企业增资扩产),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配租人才安居住房,免租金使用期限最长3年。二是在重大产业发展平台、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政府+园区+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为人才提供贴心到位的服务。
四、施行时间
《若干措施》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3277736。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