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 关于印发《江门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江门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本解读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江门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能源革命战略,积极推进能源领域保供应、调结构、提效率、促改革、惠民生等工作,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到“十三五”末,全市电源装机容量达1117万千瓦,比“十二五”末增长92.6%,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31.8个百分点。全市电网整体供电能力充裕,天然气储备能力达1067.34万立方米。清洁能源消费合计占比提高22.1个百分点,煤炭消费占比下降19.3个百分点。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1274.7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9%,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和煤炭消耗总量控制目标。能源科技创新和产业实力逐渐提升,能源体制机制和治理体系持续完善,能源惠民利民普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为扎实做好能源发展各项重点任务工作,我们在《江门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基础上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
能源发展利用更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供应保障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3年:
电源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增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全市电力装机容量超过1300万千瓦。
能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445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4.7%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
能源结构更加清洁低碳,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占比调整为51.3%、11.8%、25.6%、11.3%。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供应。
加快推进台山核电二期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核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加快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及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成投产开平翠山湖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台山工业新城综合能源站、珠西新材料聚集区分布式能源站等热电联产项目;推动亚太森博纸业配套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开平翠山湖燃气热电联产二期、华电福新江沙电厂二期、粤电新会电厂二期等项目在“十四五”初期动工建设。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加快推进在建集中式光伏电站;大力推进新会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中广核台山深井光伏发电项目、台山渔业光伏产业园三期300MWp项目、台山海晏镇华侨农场3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等光伏发电项目力争在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推进国能台山电厂2号机组超超临界改造工程,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二)能源储运。
持续优化电网建设,推进新会盘允输变电工程、220kV岱建(高新)输变电工程、500kV鳌峰(恩平)变电站、恩平500kV鳌峰站配套220kV线路工程等骨干电网项目及重点电源接入线系统工程建设。推进珠中江区域天然气主干管网项目以及城市燃气中低压管网及调压站、阀室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海湾LNG接收站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新会港区和台山港区船舶LNG加注站以及LNG应急储备站建设;依托国能台山电厂现有储煤场打造煤炭储备基地;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三)能源消费。
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以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大力引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产业和第三产业;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以更严标准倒逼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加快落后产能退出。全力控制煤炭消费,实施集中供热,推进全市天然气燃料替代工作,扩大天然气发展利用。加快建设“双碳”技术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