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解读文本
一、编制背景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源头推动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方式。我市已经先后颁布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及《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编制了《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二、总体框架
《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均包括“总体要求”“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五个部分。其中,妇女发展规划设置了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儿童发展规划设置了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
三、目标任务
(一)《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总体目标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其中包含83项主要目标和91项策略措施。
(二)《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总体目标是: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条件与资源,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民生福利,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社会环境和美好的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其中包含69项主要目标和80项策略措施。
四、重点工程
(一)《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结合江门实际,提出了妇女健康保护工程、巾帼家政领跑者工程、妇女就业创业支持工程、巾帼科技创新工程、巾帼乡村振兴工程、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程、巾帼志愿服务关爱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其中,妇女健康保护工程提出要逐步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程提出全市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全部配备母婴室,配置率达到100%。
(二)《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突出江门特色,提出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儿童护眼爱牙工程、儿童安全教育工程、净网护苗工程、儿童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其中,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程提出建设至少 1 个儿童友好示范县(市、区)、15 个儿童友好示范镇(街道),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医院、学校、公园、基地、图书馆、科技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提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99%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 97%以上。
(咨询联系方式:江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3273210,327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