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金融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金融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解读《江门市金融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
2022年6月20 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江门市金融发展改革“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金融活则经济活,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及宏观微观的金融发展环境日益复杂多变,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服务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紧抓 国家战略及“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机遇,落实广东省建设金融强省的工作要求,围绕江门市委市政府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的战略部署,奋力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江门金融发展实际,我市制定出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内容共分为4章。围绕“金融服务助推科技引领,跨境金融深化对外开放合作,金融科技赋能主动风险防控,绿色金融助力双碳发展”多条主线,内容聚焦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稳链控链工作,关注各类市场主体、科技创新及园区平台建设等投融资需求,以资本市场力量助推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崛起;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深化江港澳跨境金融合作,推动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支持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碳减排等双碳领域发展创新等方面。
第一章为江门市金融业发展基础与改革形势,主要分析“十三五”期间江门市金融业的发展基础以及“十四五”时期发展所面临的主要形势和挑战。“十三五”时期,江门市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实现了金融业规模快速增长,金融资源配置趋向合理化,金融结构体系逐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第二章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规划》提出至规划期末一系列量化指标,以建设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江港澳跨境金融合作区、建设特色农业金融试验区、建设华侨资金财富管理示范区为发展定位。“十四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将全力支持“六大工程”深入推进,预计到“十四五”期末我市金融业增加值达400亿元;存款规模达10000亿元,贷款规模达9000亿元,可有力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投资与企业成长资金需求。
第三章是重点任务,围绕以上目标,《规划》共提出6项工作任务:
一是提出加快金融功能区建设,构建区域金融发展新格局。打造珠江西岸产业金融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岛金融集聚区、华侨资金财富管理示范区四个特色区域。
二是调整金融结构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加快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进驻,培育本土金融机构,支持本地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增强我市金融供给。
三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以“金种子”方案为指导文件,发挥江门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效能,大力培育企业上市。
四是实施“金融+”工程,构建江门区域特色金融。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结构和特色,提出增强金融服务城市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三农以及民生事业6项任务,并在产业方面做了7个“金融+”的扩展。
五是深化金融改革与开放,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围绕 金融改革创新以及金融科技的应用。以科技赋能金融发展,促进传统金融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以2015年以来我市与澳门的金融合作为发展基础,结合《关于江门市落实〈关于金融支持 建设的意见〉的行动方案》,积极向上级争取相关试点,推出深化江港澳金融合作范围一系列措施。
六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十四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将从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妥善化解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发展、综合治理各类金融乱象等环节着手,强化金融风险防控。
第四章是保障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深化江门金融系统党建大联建机制。二是加强规划实施组织保障,建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三是加强规划的政策支持,完善金融业发展政策保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四是加强规划的人才支持,壮大和加强地方金融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金融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