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江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解读
2022年9月1日,《江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江府〔2022〕24号,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标志,国家确立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我市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关键支撑,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结合点。为深入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组织编制《规划》,该《规划》是江门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我市2035年及“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二、主要思路
城镇化是经济增长和结构变化的重要引擎,多重发展战略赋予江门重大发展机遇,将有力牵引带动江门加快打造成为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律,预计“十四五”期末江门将进入增速放缓的城镇化成熟发展期,内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城镇化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规划》立足市情、遵循规律,紧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未来十五年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三、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35年,江门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左右,城镇常住人口超过400万人,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转型、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全面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全面完善,新型城乡关系全面建立,人的全面发展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得到充分彰显。
同时,《规划》提出江门“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基本形成人口均衡发展态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城镇常住人口超过350万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都市核心区和中心镇人口及经济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更方便、更美好、更安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新跃升,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控制在1.9以内。
四、重点任务
一是促进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重点,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配套政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外来常住人口平等分享城市发展成果。
二是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主动融入全省“一群五圈”城镇空间格局,明确我市在珠江口西岸都市圈的发展定位,优化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打造高质量产城融合发展平台,推动各县(市、区)特色化发展,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强化城镇化产业支撑能力,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向城镇加速集聚。
三是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优化城市发展理念,改善居住生活环境,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加快部署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塑造侨乡特色城市风貌,健全城市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体系,努力打造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的现代化新型城市。
四是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优化城市空间治理,创新公共安全治理机制,推动社区治理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自由流动,推进就业、教育、医疗、文化服务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配置,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提升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水平,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