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一、《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实施生态环保“十三五”规划,坚持把污染防治攻坚战放在全市发展大局的突出位置,高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十四五”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美丽江门建设的关键五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江门建设,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打造全省绿色发展典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规划》。
按照《江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我们全面启动《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会同各市(区)、各部门科学评估“十三五”规划、客观分析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成效,聚焦“到2035年美丽江门目标基本实现”的总要求,组织团队开展中长期战略研究,为编制《规划》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编制过程中,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通过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邀请专家座谈指导,深入基层和市直部门座谈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还注重做好与省生态环境厅、市有关部门规划的衔接。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科学谋划了重点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主要目标
对标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江门的远景目标,提出“十四五”规划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增强,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市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建立,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成为全省绿色发展典范。
《规划》共设置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四方面共21项指标,其中“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3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他为预期性指标。
三、《规划》编制特点
严格对标对表,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双碳”重要指示批示,全面对标《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指标任务,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夯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基础。
四、《规划》重点任务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点方向,着力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创美丽江门建设新局面。
一是加快绿色发展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抓住“双区建设”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历史机遇,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推动“三区并进”协调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结构调整,推进绿色科技创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力争打造成为全省绿色发展典范。
二是强化减污降碳,实施碳达峰行动。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突出稳中求进和示范先行,与省同步实现碳达峰,碳排放控制走在全国前列。加大工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力度。构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协同防控体系,大力推进低碳试点示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以臭氧防控为核心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协同推动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打造绿色生态水网与秀水长清的美丽河湖。坚持陆海统筹,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以乡村生态振兴为抓手,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建设富有侨乡风韵的秀美乡村。
四是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格局,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屏障。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保护生物多样性。
五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持续推进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核应急能力。
六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机制,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行政、市场、法治等有机融合的治理体系,全方位加强监测预警、执法监管、环境应急、信息化等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宣教体系建设,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五、《规划》重点工程
立足现有工作基础,通过统筹各市(区)政府、各部门相关反馈信息,紧密结合主要任务,形成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主要包括九大类共91项工程与项目。
咨询联系方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3502057,350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