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 关于印发《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解读文本
一、背景及出台意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明显加快,需要对我市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能力、信息资源共享开放能力、城市应用融合支撑能力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全面升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省数字政府“十四五”规划为指引,针对当前我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足、公共服务短板以及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薄弱环节,编制了《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二、总体目标
立足江门市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的城市目标要求,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到2023年,用三年时间将江门初步建成为优商善治、宜居乐业、惠民便企的数字化智能城市,争创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先行区、数字融合发展样板区。基本构建起“一网感知、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网惠民、一网融合”的智慧城市体系,促进人与城市数字化更紧密连接,社会治理能力更精准智慧,城市服务更便捷高效,城市环境更宜居宜业,数字赋能经济更蓬勃发展。
三、主要任务
《行动方案》主要任务是塑造城市治理新模式的“十大创新工程”、创建城市服务新范本的“十大服务样本”、筑牢城市智能新基座的“七大构建工程”、打造应用融合新引擎的三大融合工程”、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的“四大任务”和构建安全可控新体系的“三大新体系”。
一是塑造城市治理新模式,建设“一网统管创新工程”“智慧应急创新工程”“智慧消防创新工程”“智慧水利创新工程”“智慧城管创新工程”“智慧住建创新工程”“智慧交通创新工程”“智慧环保创新工程”“智慧警务创新工程”“市场监管创新工程”十大创新工程。
二是创建城市服务新范本,建设“一网通办服务样板”“营商环境服务样板”“社会信用服务样板”“智慧医疗服务样板”“智慧医保服务样板”“智慧教育服务样板”“智慧医养服务样板”“智慧人社服务样板”“智慧侨务服务样板”“智慧社区服务样板”十大服务样板工程。
三是筑牢城市智能新基座,建设“城市云构建工程”“数据湖构建工程”“宽带超网构建工程”“数字孪生构建工程”“视频融合构建工程”“物联感知构建工程”“区块链构建工程”七大构建工程。
四是打造应用融合新引擎,建设“城市应用融合工程”“城市数智融合工程”“城市门户融合工程”三大融合工程”。
五是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完成“经济发展”“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四大赋能任务。
六是构建安全可控新体系,完成“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城市标准规范体系”“专业运维保障体系”三大新体系构建。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为确保《行动计划》落地生效,《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二是落实资金保障。按照“整体规划、统筹建设、统分结合、逐步实施”的建设方针,统筹“数字政府”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按照所有信息化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压其他一般性信息化项目,优先保障智慧城市建设。
三是严格项目管理。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运维、统一监督、统一评价。制定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立项、项目采购、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渠道,加强智慧城市相关知识、建设效果的宣传推广与普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社会认知度、认可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