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门监管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江门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一、起草背景
自1月24日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各行各业均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不少企业出现了资金链紧张等的融资问题。为支持各类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多次强调了要加强金融纾困。在这样的背景下,市金融局推出《关于江门市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复工复产意见》(下称“意见”),发挥辖内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四个部分十六点,分别从精准对接信贷政策、落实地方金融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优化畅通金融服务几个方面提出措施。
一是精准对接信贷政策。自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发挥服务实体经济、抗击疫情的作用,推出了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受影响行业的支持。《意见》中提出要积极落实国家给予的再贷款、再贴现措施,运用好以上措施,为企业降成本。
二是落实地方金融举措。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发挥辖内地方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鼓励融资担保公司降低融资担保费率。通过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的杠杆率,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受影响企业的信贷投放。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复工复产。对银行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3-9月期间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线发放纯信用的小微企业贷款按业务量排名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对小额贷款公司3-9月期间新增且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LPR利率100个基点的贷款,给予单笔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贴。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对以上行业3-9月新增担保费率1.5%(含)以下的业务,给予业务量前三名最高20万元的补助。对3-9月期间我市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向2020年新进驻我市的银行机构新申请的贷款给予最高1万元贴息。
四是优化畅通金融服务。加强完善与当前我市复工复产金融需求相适应的服务,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降低银企不对称等的方面提出配套措施。
三、措施亮点
(一)从宏观金融生态出发。《意见》一是发挥了银行、保险、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主体的作用,提出了不同领域的支持措施。二是积极履行地方金融企业服务功能和社会责任,强调地方金融机构在疫情中要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三是措施全面覆盖了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企业目前主要的融资渠道。
(二)灵活运用LPR定价机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融资的特点提出支持措施。通过使用财政资金支持、运用LPR加点的分析逻辑给予补贴,支持范围从大型企业覆盖至中小微企业,着力降低融资成本。
四、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条款未明确政策执行时限的,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