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调查显示,企业对改革后办理许可证便利化满意度达92%——
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是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只要当事人承诺能够符合审批条件即可获得许可,可以更加放心大胆地去准备经营所需事项
11月10日起,“证照分离”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负责同志就《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第一批全国推开改革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是在上海等地已经开展试点的163项中选取的,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根据《通知》,纳入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审批的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等2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改为备案的有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项,市场主体报送备案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实行告知承诺的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优化准入服务的有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0余项,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突出问题,精简审批材料,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摸清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事项底数,率先在自贸试验区推动形成全覆盖、全流程的许可事项清单。同时,还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在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的同时,对于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及时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是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改革过程中,要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一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知》重点重申了“四个谁”的监管原则,明确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公正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二是要突出信息归集共享。信息归集共享是实现证照分离、协同监管的基础支持手段。《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全国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是要落实好保障措施。《通知》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改革,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实践证明,“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在服务创新创业、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成效显著。
对于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事项,企业不再办理许可证,实现持营业执照即可经营,可以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例如,首次进出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改为备案后,企业从改革前跑北京审批改为网上进行申报,实际办理时间从改革前的3个月至6个月,减少到3个工作日至5个工作日。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审批后,在浦东新区注册的机构由改革前的10家增加到目前的240多家。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只要当事人承诺能够符合审批条件即可获得许可,可以更加放心大胆地去准备经营所需事项。比如,上海迪士尼乐园电影院就通过告知承诺顺利申领到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许可证。对于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事项,企业也能对照更加透明的条件和标准准确预估能否获得审批,避免无效投入。
2015年“证照分离”改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以来,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企业对改革后办理许可证便利化满意度达到92%,认为营商环境改善很大的企业达到88%。(记者 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