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理顺职责,全方位构建应急管理体系
11月1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管理条例》),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应急条例》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责任,细化了应急处置设施,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强化了应急救援制度建设和应急准备工作,规范了应急救援现场的管理,理顺了各级政府应急管理职责和定位。会议要求,各市(区)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应急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优化安全生产各领域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升我市应急救援能力。要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工矿企业、交通运输、旅游等领域安全生产以及自然灾害防范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全方位构建应急管理体系。
会议认为,《管理条例》的出台为规范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市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观、街道更加宽敞明亮了。会议强调,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管理条例》的学习,加强联动和对各市(区)的指导。要进一步理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审批管理,公开透明,让审批权运行在阳光下。要进一步细化维护监管措施,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快修编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和招牌导则规范,做好城市形象宣传,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标准和宣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