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统计局局长 卢永权
(2018年12月28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统计工作发挥了监测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统计工作通过对源头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预测和推断,提供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统计数据,为党和政府各级机构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参谋服务,也为社会公众生活、工作、投资等提供有益的参考。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的产业、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的作用也越发重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事关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更是前所未有,习近平、李克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指示和批示,为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016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相继出台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等多部关于统计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度,为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出重要部署。今年初,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统计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可见,决策层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指示批示之多前所未有,制度出台频度之密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
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正确发挥统计职能,首要的就是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工作是政府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在统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同时,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也是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统计事业是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的工作,其持续健康发展体现为统计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统计方法制度日益科学规范,统计指标体系日趋完善,统计手段逐渐现代化,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如果离开了这一核心,即使统计方法制度再科学、统计指标体系再完善、统计手段再现代,统计工作都将成为空中楼阁,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根本职责所在,需要统计法治保驾护航。因此,我们要着力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观念,着力提高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能力,切实落实好统计监督管理责任,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
近几年来,我市统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以及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各类统计调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度方法,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国家统计政令畅通、统计调查过程规范统一,统计调查结果符合客观实际,开创了我市统计工作和统计改革新局面。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为有效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江门市统计局局领导亲自带头下基层对中央和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进行宣讲,同时还结合制作统计法治宣传屏保、在局网页开设政策法律专栏以及利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等活动,通过现场答复咨询、派发统计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资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和执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大力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同时,加强统计工作者的法律培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确保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实事求是填报统计数据。
二是推动统计改革政策法规落实。今年9月,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从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对统计改革和统计法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局先后制定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工作规程》《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统计行政执法审查监督办法》等制度。同时,大力推进统计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机制,实现对数据监测、查询、核实以及移交执法等全过程留痕记录,推进统计执法监督的公开化、公平化。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为严格、规范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筑牢制度基础。
三是依法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为加强我市统计执法能力建设,我局2013年起,探索试行聘用专业会计师辅助统计检查的模式,有效提高了统计执法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2014年,我局增设统计执法监察大队,在全省地市中较早设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为推进统计执法常态化夯实了队伍基础。以市县两级统计执法骨干为重点,建立江门市统计执法骨干库,有效整合和增强全市统计执法力量。2012年以来,我局坚持每年直接检查统计调查对象不少于100家。通过多年的执法实践,我局已逐步建立起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以加强源头数据专业监测为基础,以强化检查监督为保障的常态化统计执法工作体系,确保了统计执法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四是为“四经普”保驾护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经济普查每五年1次,旨在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摸清我国经济“家底”和变化情况,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市来说,通过“四经普”的调查,能让我们更系统地、更深入地把握我市经济发展规律,更准确地把握我市经济的结构和规模,在下一步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我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当前,依法履行统计义务,依法开展经普工作,是全市各级统计机构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全市统计系统将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组织实施普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坚决查处惩戒各类普查违纪违法行为,为我市经济普查取得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