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指标分别为0.49、2.43、3.41。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一、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2007年我市各类事故共死亡471人,GDP为1107.07亿元,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471/1107.07=0.43。 二、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2007年我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30人,从业人数为130.83万人(即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数据来自市统计局),故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30/130.83*10=2.29。 三、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2007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33人,车辆142.9万辆(数据来源:市车管所),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433/142.9=3.03。 以上三项指标均处于省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