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2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降幅有所扩大、商品房销售面积及销售额增速回落、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减少。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降幅有所扩大。
1-12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702.47亿元,同比下降-10.3%,比去年同期(9.2%)低19.5个百分点,较1-11月降幅(-7.5%)扩大2.8个百分点,拉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4.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下降1.1%,比1-11月低1.1个百分点。
分县(市、区)看,仅有蓬江(8.9%)正增长。其余县(市、区)鹤山(-3.2)、新会(-11.6%)、台山(-13.9%)、江海(-21.4%)、开平(-22.3%)和恩平(-24.3%)均为负增长,分别拉低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0.4、2.4、2.1、2.5、2.7 和2.1个百分点。
分构成看,建安工程投资增速回落。1-12月全市建安工程494.46亿元(占同期房地产开发投资的70.4%),同比下降5.1%,比去年同期(11.9%)低17个百分点,比1-11月降幅(-3.1%)扩大2个百分点。
分工程用途看,商品住宅投资增速回落。1-12月,我市商品住宅投资537.17亿元,同比下降12.9%,降幅比整体房地产开发投资大2.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下降1.7%,降幅比整体房地产开发投资扩大0.6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投资57.44亿元,同比增长7.7%,增幅高于1-11月12.4个百分点;办公楼投资1.58亿元,同比下降86.1%,比1-11月扩大0.6个百分点;其他106.27亿元,同比增长10.1%,高于1-11月1.8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及销售额增速回落。
1-12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724.7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降幅比去年同期(12.2%)低15.4个百分点,比1-11月(4%)低7.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578.10亿元,同比下降2.7%,降幅比去年同期(15.5%)低18.2个百分点,比1-11月(6.5%)低9.2个百分点;商品房待售面积432.44万平方米,比上月(422.28万平方米)增加10.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4%,比去年同期(25.4%)低14个百分点,较1-11月(12.3%)减少0.9个百分点。
三、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减少。
1-12月,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938.31亿元,同比下降7.1%,降幅较1-11月(-2.5%)扩大4.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0.2%。除国内贷款189.86亿元(增长4.9%)和个人按揭贷款151.27亿元(增长11.2%)同比增长之外,其余类型的实际到位资金指标都下降。其中:自筹资金263.95亿元 ,下降22% ;定金及预收款303.35亿元,下降0.4%;其他到位资金29.87亿元,下降40.7%。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国内贷款:指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国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个人按揭贷款: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中规定,贷款人(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采用分期偿还方式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商品房时以其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贷款。从1999年2月开始,个人住房贷款可扩大到借款人自用的各类型住房贷款(《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银发[1999]73号)。
2.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