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江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为431.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19.1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
一、能源生产情况
1-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火力发电量为219.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其中,燃煤发电量累计为182.5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增速比上月提高1.4个百分点;燃气发电量为3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7%。另外,水力、核能、风力和太阳能发电量合计为212.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7%。
二、能源消耗情况
(一)全市规上工业制造业能源消费量继续保持增长
1-11月,全市规上工业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41.8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增速比1-10月回落0.6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能耗提高0.93个百分点。规上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75.4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1%,增速比1-10月提高1.1个百分点,拉动全市能耗提高1.1个百分点;采矿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8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2.2%,拉动全市能耗下降0.08个百分点。
(二)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速有所回落
1-11月,江门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441.69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03%,增速比1-10月提高0.93个百分点,占全市规上工业能源消耗的61.4%。其中,导致六大高耗能行业本月能耗增速比上月有所提升的主要原因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比上月提高1.2个百分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比上月提高1.9个百分点。
三、全社会工业用电量增长稳定
1-11月,据供电局数据显示,江门市全社会用电量281.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增速比1-10月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190.05亿千瓦时,增长3.9%,比上月提高1.3个百分点;非工业用电量91.42亿千瓦时,增长4.7%。从分产业用电情况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66亿千瓦时,增长12.7%;第二产业用电量191.52亿千瓦时,增长3.6%;第三产业用电量37.96亿千瓦时,增长1.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继续回落,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3.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增速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乡村居民生活用电14.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增速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综合能源消费量:报告期内企业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后,按照发热量换算成标准计量单位(吨标准煤)的消费量总和。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社会用电量(供电局提供)。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