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7月,江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0.61亿元,同比增长1.8%,比上月下滑0.6个百分点。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7.44亿元,同比增长7.8%,增幅比上月回落1.5个百分点。
分门类看,1-7月,10大门类中除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外,其他8大门类营业收入均实现不同程度正增长。其中,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营业收入增速比上月略有上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营业收入增速降幅略有收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个门类营业收入增幅比上月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
附注:
1.指标涵义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指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个行业大类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个行业门类。
2.调查对象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调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