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岗位公开选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粤办发〔2017〕10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等精神,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聘江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江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1名(管理七级)。
二、工作职责
(一)主持中心全面工作,抓好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带领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
(二)掌握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方向,善于创新,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
(三)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各部门,了解、指导和检查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业务知识,研究讨论解决重大问题,提出完成各项任务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四)抓好人事、组织、财务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和支持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工作;
(五)完成上级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对象范围
广东省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廉洁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爱岗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协调能力;
(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六)在管理八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且具有5年以上服务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
(七)50岁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八)符合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五、注意事项
(一)选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名;
(二)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与江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国家职能部门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2日 9:00时至24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十楼)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填妥的《江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1份,须正反两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最高学历毕业证(如学历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意见材料原件1份;
6.现聘岗位聘用审核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要诚信报名,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遗失不补)。
七、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由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表述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纳入聘用范围。
八、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且排名第一的列为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的,以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体检工作由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九、考察
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方式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十、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录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档案。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公示。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由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相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档案迁移、任职等手续,双方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弃权的;
2.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十三、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选聘的监督管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规定执行,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十四、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50-3233703;
政策咨询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3873786、0750-3336205;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纪检
监察组 0750-3279672
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