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有关规定,江门广播电视台为进一步充实中层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拟公开招聘经营中心副总监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门广播电视台是江门市委宣传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宣传。负责办好各自办频率、频道,做好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和发射以及开展广播电视经营创收。
二、招聘职位、人数
经营中心副总监(管理岗位八级职员)1名。
三、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一)岗位职责
1、根据全台发展战略,协助经营中心总监拟定年度战略规划、整体运营策略、年度经营指标和预算,并负责分管部门经营计划的拟定和监督执行;
2、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广告的创收工作,协调频道资源,确保广告指标任务完成;
3、负责分管部门广告市场、重点客户、渠道的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监督分管部门的广告经营创收,确保广告经营符合规定;
5、负责分管部门培训体系的搭建、实施以及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能力或技能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10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11月30日)。报考者资格条件高于上述规定的均可报考。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广东省户口。
四、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省以及市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11年12月5日至12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户口本到以下地点报名:江门市发展大道178号,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3078199。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
六、考试办法、时间、地点
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6入围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前资格复查。应聘者需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查:
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3、面试方式: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招聘单位对综合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人员,以综合成绩得分高低为序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依次递补其他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确定两名有经验的人事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选择在适当位置张贴考察预告,要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遵纪守法及其他有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依次递补其他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
九、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招聘单位按照要求将其报名资料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档案迁移、报到、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387378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93527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