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市妇联属下的财政核补事业单位,编制6人,现有在编人员5人。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妇联党组研究,拟于近期招聘中心管理人员1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拓宽选人渠道,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促进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的优化和队伍素质的提高,为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招聘的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职位和人数是:江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副主任1名。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应聘人员要求是持有国内居民身份,户籍不限;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5.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校外活动阵地管理经验;
6、有一定的艺术(舞蹈、音乐、美术等)专业技能。
(注:条件特别优秀者或者本中心工作人员在年龄、学历及专业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7日—2010年1月15日,咨询电话:0750—3332811、3359420 3273379 传真电话:3680535
2.报名地点:江门市儿童服务中心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应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个人简历一份(自制),报考人员请提供交以上资料传真或者直接交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办公室或市妇联办公室。
(2)由市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给予报名并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时间:2010年1月底(具体时间由市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2)笔试地点:江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3)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有关素质、技能。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江门市人事局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1)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演讲答辩、情景模拟等形式进行。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计算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合格分数为60分)的考生中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负担。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表现等。
(五)公示
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在江门市人事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确定聘用的人员向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学历证书的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江门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副主任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方案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门市妇女联合会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