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精神,现就江门市财政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副主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江门市财政信息中心是经江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市本级“金财工程”等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各种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等;承担市财政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局域网和财政纵向网的安全保密建设和维护;承担市本级办公自动化系统、财政核心业务管理系统、财政法规库、财政局政务网站等系统的维护和完善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信息数据的安全存储、处理、更新和应用开发工作;指导属下各市(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的业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和人数
江门市财政信息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八级职员)1名。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任务:
1.履行副主任工作职责;
2.负责金财工程、办公自动化等应用软件需求分析和具体维护,确保各类应用软件高效稳定运行;
3.负责软件开发维护工作,数据备份光盘收集归档;
4.负责全局的网络和硬件设备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行;
5.负责指导本部门内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对计算机技术人员实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任职的资格条件:
1.熟悉计算机硬软件和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知识,具备组织实施大型信息化工程项目经验;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廉洁奉公;
3.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具有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5年以上大型网络建设工作经历;
6.年龄40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8.户籍在蓬江区、江海区。
四、报名须知
1.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2.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或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岗位工作经历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录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8月 2日、5日和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共3个工作日,报名地点:江门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咨询电话:0750-3501650。有意者上网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双面打印,见附件),并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和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以上证书证件及有关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还需提交1吋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告设定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者现场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应聘者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为了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考试设定“最低开考人数比例”,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之比为1:2。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少于2人的,暂停本次招聘,并由市人社局发布暂停招聘声明。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一)面试对象:根据招考职位的条件和要求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安排在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体检对象由江门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对象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用人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后按要求将报名资料送江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相关招聘报考;复查通过的,由市人社局在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江门市财政局人事科提出。经公示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江门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档案迁移、报到、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纳入江门市财政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岗位编制,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工资待遇。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