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1日通过:
任命:
符敦恩为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国昌为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徐耀生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平惠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俊明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谢建华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宁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马健文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吴拥军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志实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立辉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健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劭芬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邓球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梅晓凌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英军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符敦恩的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梁国昌的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其俊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平惠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吴拥军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赵志实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4月21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