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通过:
决定任命:
高诚苗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高诚苗为江门市公安局局长;
余中华为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卢国壮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广义为江门市体育局局长;
卢永权为江门市统计局局长;
余雪俊为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谢锦波为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蓝华的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蓝华的江门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彭章瑞的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曾雄伟的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林伟勤的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侯京新的江门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其中的江门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谢超武的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职务;
张杜明的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国俊为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梁秉锋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郭玉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锡章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张江然的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黄月嫦的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向斌的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陈锡章的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