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通过:
任命:
张海疆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梁平惠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振宇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柯小梅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马健文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锋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梁智坚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灼华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永佳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晓芳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忠良为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谢建华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锡芳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富荣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少芳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梁平惠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马健文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锋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海疆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秀德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谭力强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健英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