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6年公务员招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以下同志已具备录用为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拟录用为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6年8月17日至23日)。
公示期间,我局设立投诉电话(0750-3333394,传真:0750-3332883),接受社会各界对拟录用人员的意见。
此为第一批公示名单,请继续留意第二批公示人员名单。
附件:第一批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