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招录公务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何?
答:笔试定于4月23日进行,公安执法勤务职位的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4日。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左右,报考人员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前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进行体检。各阶段公告将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
2.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
答: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究竟什么人才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答: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只有参加上述四类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报考。
5.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答: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要求有学位的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同时与招考职位对应方可报考。如某职位设置要求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专业,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学历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报考;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学历,没有对应的学士学位,又具有会计学专业学位的报考人员,则不可报考。
有本科学历和硕士学位,但没有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不可以报考“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职位。
招考职位的学历要求如果设置为本级以上的,即包含本级及以上的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是本级或本级以上的均可报考;招考职位的学历要求如果只设置为本级的,只有学历是本级的人员可报考,本级以上学历的均不可报考。例如:招考职位设置为大专,则只有大专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如招考职位设置为大专以上的,则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都可以报考。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应该如何报考?
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法律硕士”视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中的“法学(A0301)”。
7.网络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答:本次招考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性别、年龄、报考专业和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职位条件进行校核,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和招考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职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