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黄婧) 昨日(12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主持召开2020年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就2020年全市药品安全情况进行通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积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持药品安全稳中向好态势,未发生较大以上药品安全事故。
据介绍,目前全市共有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个体户)1795家,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制剂室1746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2782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807家,化妆品生产企业30家、经营企业(个体户)约1万家。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1716家零售药店落实购买退热药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上报信息80多万条,并经核查全部排除新冠肺炎。同时,从严整治药品领域违法乱象,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专项治理,加强疫苗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药械化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今年共查办药品领域案件224宗。
此外,强化药品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在产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任务,全市3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覆盖率达100%,未发现明显用药风险。鼓励支持药企开发新药,开展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企业科研投入费用超过3亿元,甄选一致性药品攻坚重点品种47个,已完成研究申报并获得国家受理品种17个。
已具备新冠疫苗温控及数据双保障能力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承担新冠疫苗储存、配送任务的是江门市疾控中心及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疾控中心,承担接种任务的是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0家指定医疗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对疾控部门、各接种点的疫苗质量保障能力的监督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我市疾控部门、各接种点已经具备疫苗温控及数据双保障能力。
据介绍,我市疾控部门、各接种点已具备冷链保障能力,疫苗接收、储存、在途各环节均实现冷链温控与记录,疫苗交接的同时温度监控数据同步交接,接收方双验收后入库,保障疫苗本身安全交接和过程控制数据交接。同时,具备数据追溯能力,疫苗收发货环节纸质单据和电脑记录并行,相互印证,能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产生的相关记录能够做到存档五年备查。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拟会同市卫健局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沟通工作机制,及时交换信息,对我市新冠疫苗储存、配送、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等环节实现无缝对接、全过程监管。
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供货量充足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现有合规医用口罩生产企业15家,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1家,额温枪生产企业1家。医用口罩产能约1400万只/天,医用防护服产能5000套/天,额温枪产能5000支/天。市场需求平稳,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供货量充足,能满足市民需求。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抓好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2020年开展了针对医用口罩等产品重点抽检,全市共完成医疗器械各项抽检86批次,合格率为93%;实施行业告诫,3次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物品质量安全提醒告诫会,促进应急备案企业守法依规。
同时,飞行检查成为常态化。市市场监管局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我市3家应急备案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品种生产企业合规生产情况进行飞行检查,7月份组织8个飞行检查组,对15家医用口罩生产企业、1家医用额温枪生产企业开展了突击检查,行业质量体系管理总体运转良好。对存在一般性管理缺陷企业,督促其落实质量改进措施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