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
打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
2013年以来
空气质量改善状况总体趋势向好
通报数据显示,自2013年国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状况总体趋势向好。从优良天数达标率来看,2013年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仅71.0%;2014年、2015年空气质量达标率稳步上升,分别达80.2%和88.2%;2016达标率为84.4%,较2015年有所下降,虽然未能实现持续改善,但近年来总体向好的趋势没变。从污染因子达标情况来看,2013年,在6项污染指标中,有三项指标达标,分别是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另外三项指标,即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都出现超标;2014年,超标指标仅剩细颗粒物(PM2.5)一项;到2015年,实现6项污染指标全面达标。2016年,虽然臭氧(O3)这项指标反弹并出现超标,但污染浓度也是超过标准1.25%;而公众高度关注的细颗粒物(PM2.5)浓度更是从2013年的50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16年的34微克/立方米,降幅达32.0%。
2017年
空气质量达标压力大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近年来我市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去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出现下滑,在全省排位靠后,2017年空气质量达标压力大。
经分析,当前,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扬尘源成为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主城区周边高排放行业企业的结构和布局不甚合理;不利气象条件和地理区位容易加大区域性污染对我市的影响;缺乏有效手段应对重点防控期的臭氧污染问题。
以扬尘源为例,有关研究表明,在春季和冬季的典型时段,扬尘源对我市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的贡献比达15.8%至16.1%,高出省内一些城市约6个百分点。我市已进入交通设施大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大发展时期,蓬江、新会、鹤山是施工建设的主战场,但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普遍未落实到位,易造成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增加。
蓬江、新会
4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被处罚
据悉,2017年是大气终期考核的关键一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立足本地,研究制定和全面落实更为科学、更为精准、更为有效的硬措施,通过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一岗双责”考核、强化大气管控科技手段等,全力遏制空气质量下降势头。
目前,我市在碧桂园西江悦府、胜坚紫悦工地内开展扬尘监控系统试点,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工地施工扬尘实现实时监控,确保降尘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市政府还多次组织住建、交通、环保、交警等部门,联合对市区工地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对未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施工单位,当即责令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今年已对蓬江、新会共4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罚。近期,我市将出台《江门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主要职责、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施工现场须落实的扬尘防控工作;12月底前,还将出台《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我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控。
针对臭氧的防治需求,强化对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主要前体物的减排措施。以平板玻璃制造行业排放的氮氧化物,以及精细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今年,我市下达各市、区重点监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任务30家,截至5月底,已完成9家企业的整治,占总任务的30%。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韩玲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