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成年被害人小木的母亲向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赠送了锦旗,当面感谢检察机关对其家庭开展了紧急司法救助,并反馈了小木春节期间在家的表现和到医院进行心理治疗的情况。
这是蓬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联合多部门对困境群众开展救助帮扶的一个成功个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未成年人遭侵害后有轻生想法
在一宗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办理过程中,蓬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承办检察官依照法定程序听取被害人小木及其家属的意见,发现小木在案后不去学校上课,白天不知去向,经常深夜回家,甚至透露出轻生的想法。
第五检察部立即开展系列工作:一是联系辖区派出所,经过多方努力,小木在辖区内某玩具店被找到。二是与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紧急个案协商,就小木在校情况以及离校原因开展摸排和评估,并制定保障其继续就读的方案。三是启动司法义工与区教育心理辅导团队联动机制,选派优秀心理老师和社会义工随案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经过两轮辅导,心理老师发现普通的心理辅导难以帮助小木走出阴影,其急需转诊接受专业的心理治疗。
检察院13天就完成救助审批程序
在小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市人大代表、主任医师熊小琴通过电话向检察院干警反映,因小木的父母离异且经济困难,小木并没有得到有针对性和有效的心理治疗。熊小琴希望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帮扶困境群众。
该院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控告申诉部门)干警迅速联系小木的父母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走访联系其所居住社区核实家庭情况,走访市第三人民医院调取了小木的诊疗记录,了解主治医生所提供的诊疗建议和所需诊疗费用。经过核实,小木的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小木心理康复治疗费用支出较大,该家庭经济状况目前难以保障对其的治疗。
对此,蓬江区检察院一方面紧急启动司法救助的审批程序,开通绿色通道,仅用13天就完成了全部的调查核实和审批流程,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给予救助金2万元,分期执行。另一方面,该院与蓬江区妇联积极沟通。区妇联迅速启动社会慈善资金,对小木的后续治疗费用进行资助。
同时,该院又联合广东妇女维权站蓬江分站的义工,动员其母亲积极接受社会力量的帮助。该院还与蓬江区教育局积极沟通,以确保小木治疗期间的学籍和后续入学均有保障。经过多方努力、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小木的生活、学习和治疗终于走上了正轨。
据了解,近年来,蓬江区检察院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并着力构建“1+N”司法救助新模式,在发放司法救助金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关爱,致力于实现救助途径多元化、救助效果最大化。(江门日报记者/朱仑 通讯员/欧阳雪 吴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