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违停车辆,对4家企业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
我市严管共享单车
江门日报讯 (记者/胡涛) 针对共享单车乱摆乱放现象,昨日(2月5日),我市三区住建(城管)、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整治,试点路段不在停车区间的单车被暂扣处理,同时对4家共享单车企业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
昨日上午,在蓬江区中天新地附近,大量的ofo车辆违停,蓬江区城管部门立即通知ofo相关管理人员,并对企业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部分违停车辆进行暂扣。“我市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自行车(共享单车)规范停放试点工作的通告》,按照要求今日就应该完成自我整改。”蓬江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企业如拒不整改将进一步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在江海区东海路,江海区城管部门也对路边的违停共享单车进行清理。记者看到,长约5米的货车满满地装了数个来回。“共享单车的管理,除了市民文明用车、政府监管外,也需要相关企业配合政府工作。”江海区住建水务局执法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经过了企业自我整改期,为了能够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所有未在停车区间的单车都将被暂扣处理。而在新会区,针对共享单车的执法行动同期开展,当天暂扣单车近百辆。据了解,当天上午,我市对4家共享单车企业均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此外记者也发现,部分摩托车停在了共享单车停车位,江海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对这些车辆发出了违法停车告知单,由于部分共享单车停车位由摩托车位改划,所以第一次不处罚仅作告知,第二次将扣分并罚款。希望市民周知,要按规定停放车辆。”现场被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林柳萍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当时并没有注意指示牌,现在知道后就不会再停。“划定共享单车停车位的方式较好,能够限制共享单车的随意停放。”林柳萍也建议,可将停车位扩大,同时允许多类型的车辆停放,方便更多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