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1〕3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本地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市政府办公室随机选取了21个政府网站(含部门频道)及其政务新媒体,对其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进行抽查(名单见附件1),其中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7个,市直部门政府网站频道12个,部门独立网站2个。按照《 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0〕167号)要求,对政府网站(部门频道)能否正常访问,页面、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互动回应的时效性,各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政策文件的解读情况,在线访谈和征集调查的开展情况,办事服务的全面性和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以及互动功能等进行了全面检测。从监测结果来看,此次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5.24%,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保障水平有所提升。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网站(频道)更新不及时。
从本次监测中发现,开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仍存在大量栏目更新不及时,其中包括动态类、政策类、公告类等常规栏目,有的单位频道下还存在大量空白栏目;江海区、新会区、恩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下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部门频道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此外,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及部分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下部门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不正确。
(二) 形式整改不到位。
从此次监测结果与第三季度的监测结果对比来看,许多单位都能对照《江门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江府办函〔2020〕167号)要求进行整改,但是仍有部分单位对“ ”指标不够重视,如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在第三、四季度抽查中该项指标均为失分项;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在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未能在部门频道内发布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文件的 资料。
(三)征集调查与办事指南中的表格样表有待完善。
在本次监测中,部分市(区)的征集调查指标失分严重,除蓬江区、鹤山市外,其他市(区)的征集调查对网民的意见反馈均无内容,不符合考核要求;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民政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调查征集类信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部分市(区)在办事事项中要求办事人填报(提供)的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却未能提供填报表格的获取渠道或标准格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日常监管、落实责任和解决问题,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
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同时,要积极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持续对本地区、本部门辖内政务新媒体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更新“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的账号信息,并加强对填报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要充分运用技术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管,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无法保持更新的新媒体账号进行及时清理和关停,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办事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用好集约化平台、粤企政策通等基础工具,加快推动政府网站向公开、互动、办事三位一体均衡发展。加强对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热点,做到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须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细化、规范、完善办事指南,提供规范的表格获取渠道,整合优化在线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在线政务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管,推进网站规范化建设。
各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督促本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工作,负责网站内容更新的人员应熟悉各类栏目的更新频率要求,杜绝再次出现空白栏目和栏目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同时,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和《江门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日常抽查和定期检查,提升监管实效。
(四)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更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各单位需及时更新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指导、监督本地区各级政府部门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并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本地区的完成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该项工作将纳入年度 工作的考核内容。
2.江门市第四季度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江门市第四季度抽查政府网站名单
附件2
江门市第四季度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注:抽查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