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17〕25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地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对信息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抽检的要求,市府办公室近期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在全市的政府网站中随机抽查了110个(名单见附件1),约占全市政府网站总数的30%,其中市直部门政府网站38个,各市(区)政府网站75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对网站能否正常访问,页面、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和各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测。从检查情况看,本次网站抽查总体合格率为85.5%。大部分网站能切实加强信息内容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工作各项要求,持续强化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更新维护较差。7个市(区)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均存在更新维护不及时的问题,多个栏目长期未更新。
(二)部分政府网站仍存在空白栏目或栏目更新不及时。江门司法网、台山市水步信息网、开平教育信息网、恩平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网等存在多个栏目长期未更新,甚至出现多个空白栏目。
(三)部分政府网站未按要求设置“政声传递”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有的网站未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声传递”栏目;有的网站设置的名称不规范,错误命名为“政务要闻”、“热点要闻”等;有的网站甚至还没有设置“政声传递”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专栏。
(四)部分政府网站在集约化建设期间放松了运维保障。个别申请了永久关停的政府网站在省府办公厅最终审核前,放松管理、不重视网站日常运维保障;甚至出现了违规擅自关停网站的情况,导致公众不能及时获取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精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指引》中关于网站开设整合、域名、名称、网页设计、信息发布等指标要求,抓紧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站进行优化调整,确保12月底前全部完成。要按照《指引》要求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于2018年起,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二)认真做好网站栏目更新和空白栏目的撤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确保网站不存在空白栏目,并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信息更新工作。各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抽查制度,定期对本地区各部门的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更新不及时的要立即通知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有关责任人。
(三)认真做好政府网站“问题地图”清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快完成政府网站“问题地图”清查,规范政府网站登载使用地图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地图送审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使用的标准地图或已取得审图号的地图时需注明审图号;对已取得审图号的地图进行放大、裁切及标注等编辑操作,公开使用前也需报送有相应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
(四)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和《江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按时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申请关停迁移的网站在省政府最终审批前,要持续维护至网站数据迁移结束,并在首页显著位置保持1个月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处等信息,关停后续及时注销网站域名、注册标识和证书等资料。
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照政府网站的考评要求,认真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
附件:1.江门市各市(区)和各部门抽查的政府网站名单
2.江门市第三季度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