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16〕10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31日
江门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73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6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江门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江府办函〔2016〕3号)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水平,引导各市(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评估机制,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共77个(附件1)。分四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三区四市政府门户网站(共7个)。
第二类: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共36个)。
第三类: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共12个)。
第四类:市直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及其他有关网站(共22个)。
三、考评内容
(一)健康情况。通过日常监测的方式,主要考评网站的可用情况、信息更新情况、刊登商业广告情况以及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 。主要考评网站对基础信息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三)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对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实用和易用情况。
(四)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等互动渠道的建设情况和应用效果,以及知识库建设情况和智能化互动实现情况。
(五)回应关切。主要考评网站整合新闻发布会、开展 的情况。
(六)网站功能。主要考评网站的新媒体、移动版、搜索功能的建设和应用情况。
(七)保障能力。主要考评网站的机构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安全防范等情况。
(八)附加指标。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主要考评网站受到宣传表彰、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权重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2016年6月,组织全市政府网站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日常监测。2016年6月至11月,分三次对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分别于6月、8月、10月底将监测发现问题反馈各考评对象整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按次计分,取各次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三)自查自评。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江门市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监管平台的网址和账号信息另行通知。
(四)年终考评。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网站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五)结果复核。2017年1月,市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府办公室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
(六)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网站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二)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三)各市(区)、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
附件:1.考评对象及网址
2.考评指标及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