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江府办[2009]4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 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化 经验交流会议及全省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 工作,做好全省 示范点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服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 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进程中谋划、推进,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坚持 在民主建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便民、利民,切实围绕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抓公开,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
(四)坚持统筹推进,把 与行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发挥 的综合效应。
(五)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 的内容、形式、制度等方面不断地创新,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满足群众知情、办事的需求。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 工作
(一)认真做好在推进“三促进一保持”中的 工作,抓好促进内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等方面的重大决策落实过程中的公开、透明,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HTF〗各级各部门要增强 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更有效地发挥 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一是加强 在政府决策中的辅助作用,使 成为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的有力保障。在经济建设领域中,除保密要求外,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都须向社会公示。重大项目决策前更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二是加强 的便民利民作用。要把政府部门掌握的大量信息资源向社会公开,使政府的运作更加透明、规范。推动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的转变,着眼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及优质满意的服务,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三是加强 在防腐维稳工作中的作用。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重大决策尤其是涉民事项,以及投资项目等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一律在报纸、政府网站以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开。要做到决策结果、投资项目实施前公示、实施过程公开,财政资金的使用程序、金额、效果等各个环节公开,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二)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HTF〗一是要规范工作体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8]38号)、《印发2009年全省 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09]22号)、《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56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进程,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的常态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步骤和办法,进一步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一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拓展渠道,凡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切实利益的政府信息,能公开的都应及时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省府办公厅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等参考文本要求,及时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更新,确保信息内容公开依法、完整并规范,让市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快捷、更方便。三是加快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工作。各市、区政府及市档案局、市文广新局要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做好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设置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大力推进 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的政府网站群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充分利用绩效评测、检查备案等手段,确保网站上的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更新。要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缴费、办证、投诉、求助等工作项目的范围,有效地实现网上办事的人性化、个性化和专业化。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扩大公众参与。有关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在网站的建设上要从积极回应公众要求的角度出发,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的同时,提供便利的平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回应,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二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强落实宣传、监督部门和媒体参与市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制度,及时公开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信息。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功能建设,继续抓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各窗口单位要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同时,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四是继续深化“阳光政务”,通过《民生热线》节目等渠道,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及时回应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五是继续丰富完善 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小册子等各种公开形式,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政务信息。
(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开展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公布工作,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和网络技术的优势,尽可能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所有行政执法职权以及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统一执行标准,物化为系统程序,实行网上操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逐步向乡镇延伸,实现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情况的同步记录,全程留痕。
2.提高公众参与度,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的专家咨询、评估和社会听证、公示制度。凡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 、行政审批、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性机构,要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对象纳入中心大厅,集中管理,公开办理。对进入大厅的业务部门要明确定位,赋予职责,充分授权,在执法主体资格不变、法定职权不变、法定程序不变、法定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项目原则上应该在中心直接面向群众办理。要积极推进“一个窗口对外,内部流转,限时办理,一次告知”的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受理,全程办理,并联审批,一地收费”的一条龙审批,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审批的现场办结率。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09]4号)要求和《江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意见》(江府办[2006]26号)工作规定,加强工作指导,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建立明晰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办事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办事公开内容,制定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切实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热线交流平台的建设,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办事信息公开申请,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向社区和基层延伸。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围绕重点收费、资金运作和价格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开合法性、合理性。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部门合力,加强工作队伍建设。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把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改革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市府办公室作为我市 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全面推进、指导、协调我市 ,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市监察局要抓好 督查、考核、考评等监督工作。市法制局要抓好行政执法职权公开工作。市信息产业局要牵头抓好网上 平台建设。公用事业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服务规范性建设和办事公开工作指导。
2.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 工作要亲自部署、经常过问、定期检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各级 工作领导机构和监察、物价、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3.大力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认真解决好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干部配备到工作的第一线,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
(二)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 工作的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群众,摸清基层需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和工作的不足之处,使工作实施、政策落实更具可行性,并与工作指导、解决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当前尤其要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契机,在推进 工作问题上作前瞻性的先行先试,创新内容和方式方法,强化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把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将 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以及部门、行业评议的内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
的监督检查要切实做到常抓不懈,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一是检查内容既要包括 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进度等情况,又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办事公开的情况,范围要包括从市级到乡镇行政机关,也要包括公共企事业单位。二是突出重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何时公开、公开什么、公开多少、怎样监督等关键环节以及人财物等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公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三是严格问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的制度,及时发现处理突出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和执法监督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更好地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会议精神,不断深化 工作,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考虑、与时俱进,扎扎实实抓好 的各项工作。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