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19年第四季度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函〔2020〕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本地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网站(含部门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市政府办公室随机选取了21个政府网站(含部门频道)及其政务新媒体,对其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进行抽查(名单见附件1),其中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7个,市直部门政府网站频道12个,部门独立网站2个。按照《 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9〕129号)要求,对政府网站(部门频道)能否正常访问,页面、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互动回应的时效性,各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政策文件的解读情况,办事服务的全面性和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以及互动功能进行全面检测。相比第三季度,各单位运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总体合格率达95.23%。
二、主要问题
(一)个别政府网站管理不到位。
在此次抽查中,发现开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仍存在多个栏目长期未更新。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迁移数据存在内容与栏目不对应的情况。
目前,我市所有政府门户网站均已迁移至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运行,但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存在栏目信息内容与栏目不对应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不规范。
各地、各部门均能按照上次通报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但部分地区、部门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仍存在内容不规范、不符合新条例最新要求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
各地、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建立健全与本级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单位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工作。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的负面舆情。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各地、各部门要学习贯彻新条例的内容,根据新条例的最新规定,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工作,各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准确无误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三)认真做好迁移后的数据排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迁移后的网站(部门频道)数据进行排查、整改,将排查后发现的问题提交市信息中心统一汇总,再交由省集约化平台实施单位协调解决。另外,各单位也要积极反馈省集约化平台的使用体验及功能建议,不断完善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运维服务水平。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开平市政府门户网站,请开平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于3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另外,请各市(区)政府办公室于3月5日前将本地区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科室:政务信息科,联系电话:3273008)。
附件:1.江门市2019年第四季度抽查政府网站名单
2.江门市2019年第四季度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
江门市2019年第四季度抽查政府网站名单
附件2
江门市2019年第四季度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注:抽查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