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门市 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府构〔2017〕2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 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江门市 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许晓雄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薛卫东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赵剑雄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安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元春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吴俊勇市编办副调研员
陈小曼 市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
梁植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韦健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植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谢焱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雁冰 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士元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健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胡亦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廖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谢阳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谢家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颜胜华 市水务局副局长
钟国活 市农业局副局长
叶荣超 市商务局副局长
甄瑞珠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曾子冉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凌健能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志东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天水市质监局副局长
曾立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
蔡汉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
雷健强市法制局副局长
黄俊杰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超雄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府办公室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并抄送市编办。
二、主要职责
江门市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 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 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 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抓好本单位、本系统 工作,研究 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