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21〕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教育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2021年3月25日
江门市教育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2023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提出要实施教育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特制定本计划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市教育的公平性、开放性、协同性、融合性全面提升,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规模,促进基础教育增量提质,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普及教育,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教育现代化、教育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扩大公办幼儿园总量,提高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加快镇(街)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全面提升高考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进应用型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支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江门市教育事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1.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形成一批优质精品课例,培养一批思政课名师,打造一批思政教育示范学校。全市中小学校每周至少上好1节思政课,推动各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精品课例”“一班一优质课例”,全面提高思政课铸魂育人的质量和水平。
2.整体建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整合“国学读书工程”建设,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保障德育工作分年级分学段有效开展。每5年创建7所市级以上文明校园。新建一批市名班主任工作室。推动学校德育工作“一校一方案”“一年一品牌”建设,加快形成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协同、组织等“十大育人体系”,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大德育”工作体系。
3.促进学校体育教育高质量发展。把学生体质健康纳入地区和学校工作评价,纳入教育质量监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每年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绩效考核内容之一,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达到53%以上。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完善学校体育课制度,全面落实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的体育课程安排;落实好“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开展每天上午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含课间休息)。培养学生掌握2项以上可持续锻炼的运动技能。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和游泳等项目普及,开展传统、优势、民族、特色运动项目。到2023年建成13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打造我市学校体育工作特色和品牌。
4.加强和提升学校卫生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督促学校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加强卫生与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学生近视防控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9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加快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逐步加大专职人员配比,完善心理辅导室设施设备,落实各学校每周0.5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
5.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改善学校美育办学条件,配足配齐音乐、美术等艺术教师,办好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课,建立健全学校美育评价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艺术课程(包括音乐、美术、书法)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4节,三至六年级每周不少于3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普通高中开齐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在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累计不少于72节。加强艺术实践活动,开展中小学学生艺术展演,构建美育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艺术展演和校园文化“四位一体”育人机制,提升学生艺术表现力,到2023年,全市建成100所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6.推动劳动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融合。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积极探索开展研学实践、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活动,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推动学校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2021年起,每年遴选命名一批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劳动教育示范学校。
(二)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1.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成本分担机制。巩固学前教育“5080”工作成果。制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规划,分年推进落实。及时开展学位需求预测,制定和实施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办园机制,配套幼儿园要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县级政府应落实管理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理顺资产属于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幼儿园办园体制,研究将其办成公办幼儿园,进一步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联动监管机制,消除无证园,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提升幼儿保教科学化水平。加强幼儿园保教指导,强化课程建设与质量管理,消除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建立幼儿体质健康监测机制,指导幼儿园开展游戏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健全保教质量标准,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学前教育教研,配齐学前教育教研员,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
2.探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国家指标要求,各市(区)制定本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鹤山市先行先试。健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及中小学建设专项规划。加大城镇学校改建、扩建、新建力度,落实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创新留守儿童关爱与教育方式,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支持各地区在基本标准基础上优化办学条件。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鼓励优质品牌学校牵头组建办学集团。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办学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
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丰富普通高中类型,积极发展特色高中,形成布局合理、质量优良、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教育格局。通过多措并举,统筹增加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完成蓬江区棠下中学改扩建提质工程,江海区新建1所高中学校,推动外海中学、礼乐中学提升办学质量,切实解决入读高中难的问题。加快实施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工程,提高普通高中优质学位覆盖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增强课程选择性,构建丰富多样课程体系,培育办学特色。加大综合素质评价推进力度,建立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
4.全面提升高考质量。完善和优化高中学校“指标到校”招生模式和自主招生方式,留住优质生源。加大强基培优工作力度,优化学科竞赛机制,设立“强基培优工程专项经费”。积极探索“江门实验班”集中培养模式。探索以优质特色普通高中为核心校组建教育集团,聚合优质学校力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加强名师队伍建设,到2023年全市高中学段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正高级职称教师15名以上,特级教师28名以上;全市高中学段大力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探索建立单独设立名师队伍津补贴、提高高三备考教师津补贴激励机制。加强经费保障支持,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建立健全高中生均经费拨款和高中教学管理工作经费增长机制,探索初中、高中“贯穿式”学生培养奖励机制。
5.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推进基础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开展中高考命题研究,适应从考知识向考能力转变。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建立校外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市场准入清单,完善培训行为监管机制,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制度,健全多部门多层级多区域联合监管。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
(三)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大湾区职业教育基地。
1.推进职业院校集团办学。按照省示范性职教集团项目任务书要求,与地方经济发展有机衔接,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以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遴选标准,积极推动江门市职业教育联合会、江门市新会职教集团、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教育集团发展。
2.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布局,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优化健全以地市统筹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整合江门市荷塘职业技术学校,优化蓬江区中等职业教育结构。
3.统筹协调本区域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结合高职办学条件、培养能力、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做好高职专业学院试点工作;推动我市高职院校、开放大学和中职学校联合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改革工作,推动江门开放大学与我市高职院校开展高职与本科衔接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不断提升人才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加快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规模和覆盖领域。打造优秀证书试点师资团队,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岗位群与所报证书密切相关,推进书证融通。
4.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政校园企侨”协同联动作用,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大力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探索把企业生产线引进具有生产能力的职业院校,建设校企命运共同体。调动海内外知名培训机构、院校、培训实训基地和行业组织共建“工匠心学院”及高端技能人才专家智库,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研修交流、供需对接、传承保育、创客孵化等项目。
(四)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首位。健全师德考核制度,坚持师德与业务考核并重,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考核评价、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定期注册的首要内容,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畅通监督和投诉渠道。完善师德违规行为受理和惩处机制,建立每年师德违规行为通报和报告制度。
2.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加强我市高校师范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深化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提高师范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师学历和继续教育水平,到2023年,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85%和98%以上,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22%以上。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加大骨干教师培训力度,积极打造教育领军团队,力争到2023年底,我市中小学在职正高级技术资格教师40名以上,在职特级教师70名以上,在职江门教育专家50名以上,在职省名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20名以上。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建立教师、教研员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与学校整体发展、教师专业成长相统一的校本培训制度,落实五年一周期全员培训制度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设立市本级财政名师专项补贴资金,进一步调动“江门市教育专家”、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等教育人才积极性。
3.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我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教师管理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2021年为“县管校聘”深入推进年,完全实现编制、岗位动态调整;2022年实现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经常化,创新公开招聘考试办法,切实把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当老师的人才聘入教师队伍;2023年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定期注册、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职务(职称)评聘、考核评价、流动调配等管理制度。
4.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政策。实现“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做实教师及公务员工资收入统计工作,做好一年一度的人事工资统计及教师收入待遇“两个不低于”统计工作。把统计结果作为调整教师工资收入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将农村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统筹纳入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建立生活补助长效机制。
5.补齐薄弱地区教师短板。加大乡村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重点补充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乡村幼儿园教师。2021年,我市小学体育教师缺额率下降至15%,小学音乐教师缺额率下降至25%,小学美术教师缺额率下降至25%,2022年分别下降至10%、15%、15%,2023年基本消除紧缺学科教师问题。坚持实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1.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加快基础教育网络专线提速扩容,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完善和高效应用“江门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发挥31间省教育信息化中心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利用“互联网+教研”平台,开展远程互动同步课堂教学研究。
2.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全市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人3年不少于50学时,其中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逐步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
3.提升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推进教育装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建立以市(区)为主的教育装备使用与管理机制。推进图书馆信息化管理和“互联网+图书馆”阅读新形态,建设一批智慧图书馆(室)。加强教育装备管理队伍建设,强化教育装备专业定位和专业培训。
4.大力发展智慧教育。开展5G网络以及高速有线网络校园建设,加快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建设智慧校园、智慧课堂,积极有序推进5G、超高清视频技术等在教育领域普及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AI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新技术支持下教育的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打造“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为我市师生提供多环境、多途径的学习空间,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助推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现实需要,坚持以教育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全市学校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动江门外国语实验学校、新华侨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恩平学校等学校建设,完成江门市第一中学扩容增效工程、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启动江门市第一中学景贤学校品质提升工程等建设,研究启动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到2021年通过新建扩建一批各级各类学校,新增优质学位超1.5万个。到2023年,全市将新建、改建、扩建各级各类学校超70所,新增学位约5万个、新增寄宿制学校学生宿位超2万个。扎实开展中小学卫生厕所提升改造“三个一批”工程(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达标一批),到2021年实现中小学校园无害化厕所覆盖率100%。着力开展地震易发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筑物加固工程,2021年优先完成抗震性能不足且安全等级为C的重要建筑物的加固任务。
(七)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
切实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和登记工作。实施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引导民办学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全面提升民办学校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强化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监督,建立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促进民办学校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资产财务管理,提升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广东实验中学附属江门学校(二期)、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恩平学校、江门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台山市广旭实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鹤山方圆实验学校、湖南师范大学鹤山附属学校等一批民办学校建设,引进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到江门办学。支持民办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融合发展,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八)加快推动高等教育发展。
1.加快五邑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2022年学校主要办学指标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申请条件。
2.推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聚焦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推进机械设计与制造、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以及学前教育等3个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争取新增1到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积极创建 “5G+数字化人才产教融合基地”,加强与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
3.推进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二期建设,2021年完成二期建设,2022年在校生规模达10000人。
4.推进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2022年7月按在校生7500人规模高标准完成二期建设并交付使用,将学前教育专业群建设成为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提升服务地方学前教育发展的水平。
5.推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江门校区、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江门新会校区建设,2021年开始正式招生。支持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以江门新会校区为主体升格为江门华商科技职业大学。
6.支持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升格建设为本科职业院校。争取2023年前升格为本科层次应用技术大学;争取2023年前申办5个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争取2023年前将大学科技园办成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校企合作建设三条芯片生产线;完成学校睦州新校区建设,在睦州新校区新建一家医院、一家养老院和一间幼儿园。
7.推动江门开放大学与我市高职院校开展高职与本科衔接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推动《江门开放大学建设方案》落地,提升江门开放大学办学质量。
8.推进江门市技师学院荷塘校区建设,推动江门市技师学院申报高等职业院校。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各级政府要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把教育优质发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我市教育优质发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落实方案。教育部门要协调统筹推进教育优质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基本功,将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教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和完善中小学党组织管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促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将团建、队建纳入党建工作考核。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要求。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制度、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保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进法治宣传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加强和改进法治课程教学,引导学生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全面完善教育经费投入管理机制。落实各级财政教育支出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统筹管理,县级政府落实管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管理体制,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中职)教育全学段生均拨款制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引导多元化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补贴、金融扶持、土地划拨等政策制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调动各方投入积极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机制,财政教育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率。
(四)全面加强教育现代化监测、督导与评估。完善督导体制机制,明确教育督导机构和人员,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开展好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层层压实各级政府教育职责。加强教育监测、督导和评估专业化队伍建设,健全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加快建设教育监测督导评估信息系统、教育现代化数据库和教育共建共治共享公共服务平台等。
附件:江门市教育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江门市教育优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清单